浙江省工资扣税标准新规定,浙江省工资扣税计算器及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一、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起征点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举例】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3%?0=45(元)。
二、征收方法
个人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和自行申报两种征收方式,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和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有扣缴义务人,但扣缴义务人没有依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义务人应当自行申报纳税。
延伸阅读??杭州最低工资标准2017
“据浙江省人力社保厅消息,浙江省政府决定:从11月1日起,全省最低月工资标准将调整为1860元、1660元、1530元、1380元四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7元、15.2元、13.8元、12.5元四档。”
现在又有好消息啦!杭州市作为浙江省会,也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啦!
据悉,杭州市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正在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上说,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15〕30号)精神,结合杭州实际,决定从11月1日起,将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86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7元。
通知同时要求,各县(市)、富阳区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单位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后予以公布,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