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税务登记证办理流程及需要哪些材料
依据国务院、省、市政府“多证合一”改革精神和近日出台的《关于全面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7〕122号),苏州市“二十证合一”改革中,工商窗口积极贯彻落实“多证合一”、取消集团登记证等事项。
新一轮“多证合一”改革按照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该减掉的坚决减掉的原则,全面梳理、分类处理涉企证照事项,在全面实施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公章备案“多证合一”的基础上,将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以及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14个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合并取消,实行“二十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
工商部门积极贯彻落实“二十证合一”登记改革,大力推进涉企证照合并目录梳理、优化登记注册流程、实现信息交换共享、整合资源形成监管合力等“多证合一”改革相关工作,全面实行“一窗受理、一套材料、一份档案、信息共享、核发一照”的工作模式,统一“多证合一”登记申请表格样式和“多证合一”注册登记提交材料清单,并按照“多证合一”要求一次性采集、录入数据。登记机关注册登记后,企业登记信息通过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实时推送给相关部门共享使用,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在此基础上,工商部门取消整合了企业集团登记证的核发、新建企业筹建登记、企业集团修改章程的备案、外资企业财产或者权益对外抵押的备案、企业性质的广告发布单位登记等五项事项,为“多证合一”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
税务登记证发办理条件是什么
1、办理税务登记条件: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要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办税服务厅申办税务登记,并备齐有关证件资料:营业执照、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银行帐户、帐号证明、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和董事会成员名单或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以及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2、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时,先从税务窗口或办税服务厅指定的其他窗口领取《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写后签字或盖章,连同其他证件、资料递送到“税务登记窗口进行申报。税务机关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税务登记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1、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然后带着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业主身份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注册资本评估报告,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
2、填写税务登记申请表,并缴纳登记证工本费(有的地区规定免缴)。如果是服务业、建筑业、饮食业等缴纳营业税的业户,要到地税局办理:如果是缴纳增值税的业户,要到国税局办理。
3、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记。逾期办理的会被罚款,税法上规定是2000块钱以下罚款。所以尽快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