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税务登记证办理流程及需要哪些材料

|来源:新高考网

在简化证照办理流程方面,《意见》进一步提升注册登记便利化程度,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模式??申请人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工商登记“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登记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和“信用重庆”网站公示。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无需再到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多证合一”涉及的被整合证照事项,有关部门通过信息共享满足管理需要。

对于已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多证合一”登记,由工商部门将企业相关登记信息共享给被整合证照涉及的部门。“多证合一”实施前已办理被整合证照事项的企业,原证照继续有效。

同时,证照整合后,部门间通过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应用。现有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相关部门业务办理和监管需要的,通过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共享,企业不再另行填报,有关部门不再重复采集,实现相同信息“一次采集”,避免让企业重复提交材料、重复填报信息。

“多证合一”有何意义?《意见》明确,有关部门应按照改革要求互认“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法律效力,在各自领域内认可、使用、推广“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已领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凡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能够查询到的信息,有关部门不得再要求企业提供许可证件和证明,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为企业唯一身份代码,“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成为企业唯一“身份证”。

什么是多证合一,哪些证件会被整合,怎么申请办理,又有哪些便利……一起来看哪些群体将受益。

1.什么是“多证合一”改革?

“多证合一”改革是通过全面梳理涉企证照,将有关部门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案类的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被整合证照不再发放,从而使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达到预生产经营状态,大幅缩短企业从筹备开办到进入市场时间的一项改革。

2.推行“多证合一 ”改革有什么重要意义?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三证合一”、“五证合一”以及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的相继实施有效提升了政府行政服务效率,降低了创设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了市场活力,但仍存在企业需办理的各类证照数量较多、“准入不准营”等问题。

“多证合一”改革通过减少证照数量,简化办事程序,降低办事成本,以“减证”推动“简政”,进一步削减市场主体进入市场前后的各类证照事项,以营造更加便利宽松的创业创新环境。

3.“多证合一”改革整合的证照有哪些?

在全面执行全国统一“二十四证合一”改革的基础上,将原已在我市整合的7项证照事项继续纳入“多证合一”改革事项,实行“三十一证合一”改革(具体整合事项见《“多证合一”改革涉企证照事项目录》)。

4.“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时间和适用范围?

从2018年6月30日起,对全市范围内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以下统称“企业”)全面实行“三十一证合一”改革。

5.“多证合一”改革后,企业怎样申请办理相关登记?

企业申请从事的经营范围涉及“多证合一”改革整合证照事项,并且自愿选择采取“多证合一”方式进行登记的,在向工商部门申办设立登记时(含增加涉及整合证照事项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下同),一并完整填报整合证照相关的备案信息,工商部门依法核准登记并颁发营业执照,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营业执照二维码公示企业整合证照事项信息,企业无需再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已纳入整合的证照事项。

需填报的相关申请表格可登录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众信息网(www.cqgs.gov.cn)查看并下载。

6.企业在设立登记环节不能完整填报相关备案信息的,会影响工商注册登记吗?

企业在设立登记环节不能填报相关备案信息或填报不完整的,不适用 “多证合一”登记方式,但不影响企业申办工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企业可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向相关证照事项管理部门申办备案。相关部门办结备案后将备案信息共享给工商部门,由工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企业备案信息填报有误,需要进行调整和更正的,可向相关证照事项管理部门申办备案信息的修改或更正。

7.企业可以通过哪些方式申请办理“多证合一”登记?

除“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受理”和“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含报关报检资质)”等两个证照事项的“多证合一”登记应当通过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全程电子化企业网上登记系统(以下简称“网上登记系统”)进行申办以外,其他证照事项的“多证合一”登记,企业可以通过网上登记系统申办,也可前往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区县行政服务大厅工商登记窗口或工商所办理。 

8.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需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多证合一”登记?

2018年6月30日前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多证合一”登记,由相关部门将企业原已备案的信息批量共享给工商部门,工商部门将整合证照事项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9.“多证合一”改革给申请人带来哪些便利?

(1)节约时间。对于企业选择“多证合一”登记的被整合证照,无需再另行办理,只需到工商部门办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减少申请人往返跑路时间,节约了时间和精力;

(2)节约成本。企业原需要向多个部门提交多套资料,申办多个证照事项,现在只需要准备一套登记资料,只向工商部门申办登记即可;

(3)办事便捷。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唯一性、兼容性、稳定性、全覆盖性的特征,申请人不需要带一摞证照办事,办事更简单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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