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今年养老金上调方案细则,辽宁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考虑到现实的物价水平,2018年养老金将迎来“十四连涨”,进一步提高养老金水平的需求。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待遇同步调整。
在每年1月份2月份左右人社部、财政部共同印发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接着各省市再进行公布养老金上调的通知,在养老金上调通知没出来前,大家可以查看辽宁省关于2017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作为参考。
辽宁省关于2017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
辽人社发(2017)156号
各市人民政府,参加本级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央国家机关所属驻辽各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30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务部批准,现就2017年调整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和时间
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包括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五七家属工”,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建国前参军的企业退休老工人),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定额调整
企业:
1、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75元。
2、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
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5元。
4、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12月31日前退休(职)人员和“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6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