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乡村教师补贴标准,汉中市乡村教师工资待遇和补助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落实2013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对在连片特困地区工作的乡村教师给予生活补助的通知》要求,汉中市积极响应,及时部署,大力推进连片特困县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落实。
一是及时安排。该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联合转发了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落实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通知》,对全市政策落实提出了要求,实施范围为南郑、城固、洋县、西乡、勉县、宁强、略阳、镇巴、留坝、佛坪10个国家连片特困县所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编在岗的镇、村和教学点教师,按照“市级统筹指导、各县自主实施”的原则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各县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通知》要求和当地实际情况,自主制订在岗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研究确定具体补助范围、对象和补助标准等。
二是重点推进。该市教育局将建立和完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纳入对县区55项重点考核目标任务和66教育改革任务,细化分解责任,要求按时限完成。
三是加强指导。该市教育局指导各县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全面摸清县域内农村学校具体的地域分布、教师岗位、人员编制、在岗教师人数及工资福利待遇等情况,科学制订本县实施办法,确定补助等级、标准、人员,为政策实施奠定基础。
四是强化督查。该市教育局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通报各县区工作进度,督促未落实的县区加快进度,及时兑现政策。同时,要求各县建立在岗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申领信息库,实行实名制管理,并对实施情况常年进行公示,做好日常监管工作,保证各环节公开透明、阳光运作。
目前,该市南郑县、洋县、西乡县、勉县、宁强县、略阳县、镇巴县、留坝县、佛坪县9个连片特困县已出台了政策,城固县政策初稿已形成,待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