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最低工资标准新规定,昆明调整是否包括五险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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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社厅印发了《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将云南省一、二、三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从1420元、1270元、1070元调整为:1570元、1400元、1180元,分别增长10.56%、10.24%和10.28%;一、二、三类地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从12元、11元、10元调整为:14元、13元、12元,分别增长16.67%、18.18%和20%。本次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9月1日起执行。

与往年相比,今年云南省调整了3个县、区的最低工资标准适用地区类别:将呈贡区、嵩明县由二类地区调整为一类地区;将德钦县由三类地区调整为二类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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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政府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的目的是什么?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政府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是为了维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

三类地区如何划分?具体为哪些?

云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适用地区按照县级行政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分为三类地区。具体为:

一类地区: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和安宁市、嵩明县。

二类地区:昆明市所辖其他各县及东川区;其他州、市政府所在地的县(市、区);其他设市城市及玉龙县、德钦县。

三类地区:其他各县。

最低工资标准包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吗?

按照《最低工资规定》,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因素。云南省2004年以来调整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均考虑了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因素,即最低工资标准包括了职工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哪些项目?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的项目有:(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即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以上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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