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公积金新政策缴存比例解读
按照法律有关规定,对于“五险一金”,缴费单位和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缴纳,个人应缴纳部分,由所在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公积金也是五险一金里面的一部分,下面是新高考网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仅供参考!
首先我们来看看大连五险一金的缴费比例:
1、基本养老保险:单位按企业缴费基数19%缴纳,职工(含农民工)按个人缴费基数的8%缴纳;
2、基本医疗保险:单位按企业缴费基数的8%缴纳,职工个人按个人缴费基数的2%缴纳,职工个人每年还需要一次性缴纳24元高额补充医疗保险;
3、失业保险:单位按企业缴费基数的2%缴纳,职工按职工个人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1%缴纳;
4、工伤保险:实行差别费率、浮动费率,单位一般缴纳0.5%-2.0%左右;
5、生育保险:单位按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0.5%缴纳。
6、公积金:老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0%,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但最高不得超过单位、职工各15%。新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按单位25%、个人15%执行。
2017大连公积金新政策缴存比例
一、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单位、职工各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
二、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大政发〔1999〕66号)和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及其他相关房改政策规定,以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形式发放住房货币补贴的职工,其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2%,存储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其余部分作为住房货币补贴,参照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
三、缴存单位可在单位、职工各5%?12%之间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但低于10%的,须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后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四、连续亏损1年以上,且职工月平均工资不高于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50%的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后,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住房公积金,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并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五、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相关政策自5月1日起实施,暂按两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