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证怠证为官不为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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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证怠证为官不为心得体会2016【1】

为认真贯彻落实沐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政府系统在“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中严肃整治“为官不为”问题的通知》(沐府办函〔2015〕1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我乡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庸懒散浮拖”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持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强化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

为认真贯彻落实“为官不为”问题整治工作要求,我乡组织机关全体干部、村组干部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学习传达了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及“庸懒散浮拖”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党政主要领导带头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为官不为”问题,并剖析问题原因及思想根源,带头切实整改,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深化作风整治的思想认识。组织学习了《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指导意见》、*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及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力戒“为官不为”的相关讲话精神,重温了服务基层的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典型事迹,引导机关干部、村组干部树立起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奋发有为的政绩观念,增强了党员干部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强化了党员干部规范从政行为、深化作风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加强组织领导,自查自纠整治

为确保“为官不为”问题整治工作取得实质成效,我乡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督促开展自查自纠整治,由乡纪委牵头,对照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清单,对照“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整改清单,对照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梳理排查我乡在“为官不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查摆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进取意识淡化、业务工作不熟悉、工作推诿扯皮等“不想为”、“不会为”、“慢作为”问题,分类列出问题整改清单和整改时限,坚持边查边纠边改。党政主要领导带头重温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以再次进行一次思想洗礼为目标,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再自省、再剖析、再整改,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和整改自觉。充分运用度村干部勤廉双述、百姓评村干部活动成果,对民主评议结果较差的村、组干部共计7人次进行诫勉谈话,从思想认识、工作成效及作风建设等多方面进行批评教育,不断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队伍建设。

三、加强督促检查,构建长效机制

为扎实推进正风肃纪各项工作,不断深化作风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乡纪委具体负责,在全乡范围内深入开展督促检查,畅通信访举报途径,及时收集反馈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为官不为”问题,及时处理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力争将党员干部的作风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加大明察暗访力度,重点加强对便民服务中心及村级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着力解决在直接联系服务农民群众工作中出现的作风庸懒、敷衍应付致使工作执行落实不到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结合我乡近期开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实质成效,由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完成了包括《海云乡便民服务代办制度》、《海云乡投诉举报制度》等在内的5项制度规定,力争从源头上治理“为官不为”问题,努力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通过这次系统地“为官不为”问题整治工作,全乡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得到进一步提高,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得到了进一步深化,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乡将持续强化正风肃纪工作,以这次开展“为官不为”问题整治工作为契机,不断强化干部人事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着力培养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队伍,以优良的党风政风促进我乡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

懒证怠证为官不为心得体会2016【2】

*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针对少数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为官不为,在其位不谋其政,该办的事不办”的现象,明确要求“对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的,要公开曝光、坚决追究责任”。大力整治为官不为、懒政怠政,是当前政府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充分认识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的危害。多年来,人们对以权谋私的贪官恨之入骨,但对庸官、懒官往往不以为然。岂不知,庸官懒政的社会危害性并不亚于腐败。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直接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影响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他们在岗却不在状态,在位却不谋公事,拿钱不干事、当官不作为。他们“混”字当头,尸位素餐,碌碌无为;墨守成规,故步自封;和尚撞钟,得过且过;推诿扯皮,效能低下。以前是“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如今,“门好进了、脸好看了,就是不办事”。政府该办的事不办,群众利益能不受到损害吗?长此以往,群众对这些庸官懒官会从不满到心生怨恨,从怨恨个别干部到怨恨政府,必将极大地影响政府的公信力。

加强思想教育,增强干部的责任意识,远离懒惰。有学者说,懒惰是人的本性。这个判断正确与否可以讨论,但它不能作为政府官员懒惰的根据。古人曰:“为官避事平生耻”。我们的政府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决定了政府干部必须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勤奋工作,追求卓越、追求效率、追求效益,决不能因为自己的懒惰,辜负人民期望,放弃政府责任。必须明白,别人可以懒,政府干部不能懒。各级政府机关必须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增强其责任意识。有了责任心、责任感,就有了克服懒惰、保持勤政的内在动力。

加强效能监察,督促干部远离懒惰。效能监察是监察机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政府的决定、命令,对公职人员履行法定职责及行政效率、效果、效益等情况进行的监察活动。认真开展效能监察,有利于规范行政行为,推动机关工作人员作风转变,提高行政效率,有效实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是治懒的有效手段。效能监察,可以是某个决策环节、执行环节、监督环节的专项监察,也可以是针对某个方面的问题进行的全方位监察。为了使效能监察更加有效,必须紧紧依靠群众,实行政务公开,积极受理群众的效能投诉,完善效能投诉机制;坚持进行科学的效能考核,对干部的工作成绩作出客观评价;加快推进电子政务,根据不同部门和行业特点,健全和完善公开承诺、限时办结等制度;加强各监督主体间的协调配合,努力形成效能监察的整体合力,鞭策干部不懒不庸。

加强依法问责,使为官不为者及时受到相应责罚。实行政府干部问责,是增强干部责任意识、提高领导水平和工作能力的必然要求。十八大以来,中央领导同志一再强调,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应根据新形势下整治懒政怠政的要求,健全政府干部责任追究的法律制度体系。通过严格执法,真正使法律制度规定成为“烧红的火炉”,碰不得;使有为官不为、懒政怠政行为的干部引以为戒。当前在实行领导干部问责方面的主要问题是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必须遵循中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所确定的原则,对干部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做到权责一致、惩教结合,寓教于惩、以惩施教,切实把惩处和防范、治标和治本有机结合起来,用好问责这把治懒的利剑。

贯彻优胜劣汰的干部选任原则,重用德才兼备、忠于职守、勇于负责的干部,及时清除庸官懒官。领导上用什么人、不用什么人,历来对官场风气起着导向作用。如果一个地方、一个单位坚持提拔重用敢于负责、勤奋工作的人,那么庸、懒之风就刮不起来,反之,庸官懒官就会顺势而生。因此,必须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形成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全干部退出机制,切实解决庸、懒干部不能下、不能出的问题。总之,要通过改革和强有力的干部管理,让贪官、庸官、懒官、昏官无路可走,而让那些为国为民尽心竭力的德才兼备者在管理国家的道路上畅行无阻。

懒证怠证为官不为心得体会2016【3】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河南省围绕解决“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突出问题,统筹安排部署,落实“两个责任”,聚焦九大领域,深入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专项治理活动。专项治理期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理2537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996人,政纪处分602人,组织处理473人,其他处理451人;共承办国务院懒政怠政问责事项3批22起,问责108人。

中央对于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情况的整治从未停止过,一件件典型案例,一个个被问责的事例,都体现出中央对为官不为、懒政、庸政、怠政的官员绝不手软,坚决严惩“不贪不占,啥也不干”“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只要不出事就行”“平平安安就可以占位子,舒舒服服就可以领票子,庸庸碌碌就可以混日子”的官员。

官员们“懒政”“庸政”“怠政”的危害性,并不比贪腐小。“懒政”“庸政”“怠政”,不仅助长了“官员不作为”的风气,还与“能上能下”的现实要求相悖。*曾强调,“我们做人一世,为官一任,要有肝胆,要有担当精神,应该对‘为官不为’感到羞耻”。*总理也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表示:“对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的,要公开曝光、坚决追究责任”。这就是说,对“为官不为”施加惩戒,已经自上而下达成共识。

为此应该对“懒政”“庸政”“怠政”“不作为的干部”该问责的要问责,该“挪位子”的要“挪位子”;要问责到人,打到痛处,采取有效措施,不护短不遮丑;还要从制度设置本身去进行完善,如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升级官员考核机制,禁止“无为官员”的诞生;同时还需将处罚无为官员上升到法律的层面,确保制度执行的刚性。让处罚懒政不作为官员成为一种制度常态,对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的开刀,是对群众的交代,也是对国家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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