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网约车新政等一批新规实施

|来源:新高考网

[网约车新政今起正式实施谁能运营网约车?]

交通运输部等7个部门联合颁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将于11月1日起施行。《暂行办法》将网约车这种具有创新意义的事物纳入出租汽车管理范围,从国家法规层面首次明确了网约车的合法地位。

根据规定,私家车转为网约车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7座及以下乘用车;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同时,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规定对网约车驾驶员也明确如下要求: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国首个防霾口罩标准实施儿童标准存空白]

种类繁多,缺少统一标准,目前口罩市场乱象丛生,不少产品打着防PM2.5的名号,防护效果却不理想,今后防雾霾口罩再想要“浑水摸鱼”就难了。

《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国家标准,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中国首个民用防护口罩国家标准。值得注意的是,该标准明确表示“不适用于婴幼儿、儿童呼吸防护用品”。

防护效果是该标准的核心指标。防护效果级别是根据国家空气质量标准中空气质量类别设置的,由低到高依次分为四级:D级、C级、B级、A级。按照国标规定,口罩佩戴后能将吸入的PM2.5浓度降低至75微克每立方米以下,使过滤后吸入体内的空气质量达到良及以上水平,才是合格的。

[民航票价改革:800公里以下航线实现票价自定]

由民航局、发改委发布的《关于深化民航国内航空旅客运输票价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将于11月1日起实施,通知要求进一步扩大市场调节价航线范围,800公里以下航线、800公里以上与高铁动车组列车形成竞争航线旅客运输票价交由航空公司依法自主制定。

同时,航空公司制定、调整市场调节价航线的具体票价种类、水平、适用条件,至少提前7日向社会公布。在全票价基础上,航空公司各航线票价上调幅度累计不得超过10%,每航季票价上调航线不得超过10条。

[医疗质量管理明晰责任鼓励上报医疗质量不良事件]

国家卫计委10月公布《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自11月1日起施行。《办法》要求,建立医疗机构医疗安全与风险管理制度。鼓励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主动上报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促进信息共享和持续改进。

《办法》要求明确医疗质量管理的责任主体、组织形式、工作机制和重点环节。明确医疗机构是医疗质量的责任主体,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医疗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

[企业违规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将被列入“黑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9月27日发布《关于实施违规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机动车企业名单公示制度的公告》,决定实施违规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机动车企业名单公示制度。该《公告》自11月1日起施行。

《公告》称,税务总局将不定期公示违规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机动车企业名单,名单信息可以在税务总局机关网站查询。机动车企业包括机动车生产企业和机动车经销企业。

机动车企业出现以下情形将被列入“黑名单”:未按实际销售机动车辆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开具发票2次以上(含2次)或者情节严重的;销售同一辆机动车在违规低价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同时,再开具其他增值税发票造成少缴车辆购置税2次以上(含2次)或者情节严重的;其他违反发票管理规定开具发票造成少缴车辆购置税2次以上(含2次)或者情节严重的。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新规实施]

财政部、教育部近日宣布《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自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管理办法明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用于支持中央高校开展自主选题研究工作,使用方向包括:重点支持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提升基本科研能力;支持在校优秀学生提升科研创新能力;支持优秀创新团队建设;开展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支撑性和战略性研究;加强科技基础性工作。

管理办法规定,基本科研业务费不得开支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和福利支出;不得购置40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不得分摊学校公共管理和运行费用;不得作为其他项目的配套资金;不得用于偿还贷款、支付罚款、捐赠、赞助、投资等支出;也不得用于按照国家规定不得列支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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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今天起开始实施。新政落实,意味着三年来备受关注和争议的网约车,将正式以合法身份开始运营。

数百万曾经参与过网约车运营的司机,数家平台公司,甚至上亿的出行消费者,都将受到这项政策的影响。新政实施后,网约车市场内可能会呈现怎样的新面貌?各方有何反应?尤其是出行者,他们的出行体验是什么样的?

按照《暂行办法》明确,驾驶网约车,司机需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等,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网约车车辆则需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网约车平台则需承担承运人责任,应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合理确定网约车运价,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在安全管理方面,交通运输部表示,网约车安全监管交互平台已经启动试运营,可以实现行业主管部门和网约车平台公司之间互联互通和信息交互共享。

对于新政实施,易到方面发表声明称,将按照新政要求积极开展资质申请,并开展全国线下验车和司机背景核查。滴滴出行安全管理部负责人侯景雷表示,他们也在安全监管和事故赔付方面,做出了规范。启动驾驶员行为监测,这是比较重要的一个安全系统,通过这个系统,可以实现对疲劳驾驶、超速等行为进行监控,有针对性的对司机进行教育、培训。

乘客张小姐还发现,不少网约车平台启动了对乘客和司机电话的技术屏蔽,最近司机联系她,都是通过一个虚拟号打来电话。对于管理后的网约车,她觉得,信任度有所提升,“作为乘客,过去坐网约车最担心安全问题,万一发生怎么赔付啊,司机素质如何监管啊等等,现在纳入统一管理当时更放心。”

同时,暂行办法明确,出租汽车管理属于地方事权,各地应按照“一城一策”原则,制定出台符合本地实际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细则。此前,北大广深四大城市,天津、重庆两个直辖市,及南京、合肥、成都、武汉、兰州、长沙、石家庄等省会城市均已出台网约车管理细则,并向社会征求意见。但长春、哈尔滨、海口等地等暂未出台相关细则。各地细则主要对对车辆和司机准入作出要求,其中车辆方面的要求主要集中在车型、排量和车牌上,而对于驾驶员,部分城市在户籍上做出了要求。杭州目前已经印发了正式版《杭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相比征求意见稿,驾驶员限制从“本地户籍或取得《浙江省居住证》6个月以上”,扩大到“在杭州取得《浙江省临时居住证》12个月以上”。杭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张晓东表示,平台还需要承担先行赔付责任,24小时受理乘客投诉。违反本实施细则且不落实限期整改的平台公司,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可以暂停受理其新增车辆和驾驶员申请受理。

对于网约车运营的数量,大部分地区并没有明确作出限制,合肥市交通局副局长张永创表示,符合地方要求,均可接入网约车平台运营。

张永创介绍,“目前我们合肥市的网约车数量是在20万辆,新政实施过以后,网约车的数量是会增加还是减少,我们不设明确的数量管控,数量和定价实行的市市场调节,符合条件的车辆均可以来参加运营。”

但业内普遍估计,受到各地网约车车辆档次不得低于当地主流巡游出租车的意见影响,车辆车型和轴距等因素的限制,大量的低价车型会被拒之门外。数量减少,运营成本增加,势必带来网约车价格的提升和运营收入的减少。

某平台网约车司机吐槽,“十月份以后我就没什么生意,这一个月觉得赚了1000都不到,因为现在价格高了,坐车人少了,另外平台抽成高,一单就是25%。感觉司机根本就是没钱赚了。”

也有乘客担心,新政实施后可能会重新出现打车难、打车贵的问题。“那你想京沪京牌就要卡掉多少人,现在开这种车的人少了,势必会涨价,你打不到那么多车了,平台配不过来,那只能是涨价呀,跟这个出租车一样的情况。现在几乎是一模一样了,没有什么优势可言。”

截至目前,大部分地方网约车细则正式版还未发布,广州、深圳等一些地方的细则仍在征求意见,预计会在几天内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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