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腐败个人自查自纠发言材料
面对微腐败,群众要敢于说“不”。腐败的滋生漫延,离不开合适的土壤。群众维权意识不强,对贪腐者顺从心态,缺乏“拉下马”勇气,易造就基层腐败土壤。以下是新高考网小编分享的微腐败个人自查自纠发言材料,一起来看看吧。
微腐败个人自查自纠发言材料一
通过学习,使本人的思想认识有了很大提高。为了轻装上阵,按照上级要求,现对照党章党纪,就本人的作风问题自查报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
1、学习上抓得不够紧、不够好。政治学习缺乏主动性、系统性,缺乏钻劲和挤劲,不求甚解,不能持之以恒。没把学习提高到增强工作能力的高度来认识,存在时冷时热、时紧时松现象。
2、有轻微的主观主义思想。虽说是个“老兵”,多以服从为天职,犯不了官僚主义的错误,但有时还是不乏自己的个性和想法。自认为“好的建议”一旦没被采纳,积极性便大打折扣,甚至敷衍了事。有些事情事后想来,人家是对的,我的想法是错的。不然咋有“屁股决定思想”一说呢。官僚官僚,当官的“僚”就“僚”在这些地方。
3、消极应对形式主义,只求做像,不求做好。甚至错误的认为:形式主义的工作不能做得太出色,一旦被上面看中、黏上,当成典型连连看,影响正事,那就糟了。
4、思想上存在享乐主义的想法。食色性也。毋庸讳言,本人喜欢吃好的、穿好的、住好的、玩好的。对于我们平民百姓来说,有些虽属奢望,但从思想深处检讨,非分之想是不应该有的。
5、看到奢靡之风我很眼热。人生在世,都想风光无限。看到前些年当官的居高楼、坐豪车、喝洋酒,美女前呼后拥,好生羡慕。也想来生走点官运,风光风光。我这人思想缺乏定力,有时把持不住自己。我若官至“处、厅、部、国”,很难百分之百保证是个清官。
二、问题原因
归根结底还是政治学习不够,思想革命不彻底。平时虽经常参加政治学习,但思想上未引起高度重视。没有把学的东西真正“印在脑子里、融化在血液中、落实到行动上”。
三、整改措施
1、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政治素质;注意思想改造,提高思想素质。
2、牢固树立宗旨意识,保持工作热情,力所能及地为群众服好务。
3、以党章为准则,要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职尽责。
4、以活动月为起点,作风建设不停步,思想改造不停步,努力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微腐败个人自查自纠发言材料二
在河南省安阳市辖区内,林州市纪委办的红旗渠廉政网三资公开平台和林州市纪委的官方微信公众号“清风林州”,随时登录就可随时查询林州市内500多个村的村委会近期的所有支出明细。此外,林州市辖区内的每个村还专门建立了廉政微信群,但凡村委会有支出,相关的单据凭证都会第一时间在群里公布。
微信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已经成为众多手机用户的最爱,有事没事总要微信一下,看看信息、发发图片、抢抢红包,玩得不亦乐乎。微信作为重要的自媒体平台,既是“传声筒”也是“扩音器”。
在反腐倡廉上,有关部门不妨充分发挥微信的这种独特作用,让微信成为反腐倡廉的好帮手。河南省林州市建立起众多的微信公证号和微信群,晒出辖区内500多个村委会的所有支出明细账,让手机用户一目了然。
近些年来,不少地方的村委会微腐败现象相当严重,一些村官利用监管、监督上的漏洞,干起了“靠山吃山”的勾当,侵吞公款、惠民补助等资金,让老百姓很受伤。
有专家坦言,“高压反腐已经四年多时间了,为什么还会有这么大量的微腐败,是纠的不力?是查的不力?还是你组织动员发动群众有序参与不力?这个不力才会造成微腐败。”毋庸讳言,消除基层微腐败现象,不是靠一个专门的监督机关就能解决的,需要打一场“人民战争”,要把人民群众充分发动起来,给人民群众合适的监督渠道,从而让微腐败无处遁形。
其实,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的热情是很高的。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之所以有那么多人关注,被称为现象级的影视剧,就说明人民群众想参与反腐败斗争,有很高的反腐积极性。河南林州市建立起众多的微信公证号和微信群,晒出辖区内500多个村委会的所有支出明细账,放手让人民群众参与,这样一来,村这一级的基层微腐败就能得到很好的预防。这无疑是一项好举措,值得赞赏和推广。
微腐败个人自查自纠发言材料三
在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时,有个问题不容小觑:“微腐败”。
“微腐败”是一种腐败趋向于“蚁穴化”过程中的社会形态,在社会生活中是常见的腐败。它的特点,一是微,乱用公权的行为较小,一点点、一滴滴,打个“擦边球”,玩个遮眼法,雁过拔毛,顺手捞点小好处;二是近,“微腐败”行为多半发生在身边,或接受单位宴请,或办事接受礼品,或利用公款旅行,或挖空心思虚报冒领,或侵占扶贫救助资金,都看得见摸得着;三是多,数量多,次数多,领域多,形式多。
“微腐败”也是腐败。“微腐败”形式虽“微”,危害却绝非微不足道。这就像毒蛇不分大小,体长近4米的眼镜王蛇是大毒蛇,身材短小、其貌不扬的短尾蝮也是剧毒蛇。大小贪官都是贪,大小贪官都吸血,“老虎”家里搜出现金2个亿,杭州一个环卫站站长贪挪公款1100余万,都是百姓的血汗钱。
凡腐败,均在当反之列。大腐败,重拳出击;微腐败,深挖细找;老虎苍蝇,一律“通吃”;蚊子跳蚤,均不放过。“微腐败”和“大腐败”虽在程度上、数量上有区别,但在腐败的本质上却毫无二致。远在天边的“老虎”和近在眼前的“蝇贪”,他们是异曲同工、殊途同归。相对于偶尔露峥嵘的“老虎”来说,随处可见的“苍蝇”,百姓痛之更切、恨之更深。
“微腐败”虽微,却伤根基、伤元气,如不治理,积累起来就会扩散,就会出现更多的“大腐败”。“老虎”不是天生的,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其中不少是由小贪官“成长”起来的。许多贪官获得的“第一桶金”,往往都是从小打小闹的“好处费”中获益。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和更多次。尝到了“甜头”,往往欲罢不能。切莫以为鼠窃狗偷问题不大,久而久之,小贪变成大贪者,为数并不少。许多科级贪官的特点是官不大,手中的权力似也不大,但他们长期扎根基层、关系网错综复杂,甚至亦可权倾一方。这些“蚁贪”由于与基层群众打交道机会最多,其腐败行为损害群众利益也最直接、最强烈,所以和大腐败相比,对国家的危害同样很大。
严惩“微腐败”,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铲除滋生大贪的温床和土壤。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利益无巨细。*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指出:“‘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微”在基层,“危”在民心。老百姓的血汗钱、救命钱、安家钱,成了小贪嘴里的唐僧肉。一个惠民政策,由于“吃、拿、卡、要”,党的信用也一点点被透支,群众的获得感被啃食。隐藏在基层的小腐微贪,他们是蛀蚀大树的蠹虫,是导致大堤溃决的蚁穴,是危及人的肌体的癌细胞,必须除恶务尽。
有人说,“吃、拿、卡、要只是小节,违法才是大事”。不对。违反八项规定,就是违纪。但凡违纪,就不是小节,就是大事,甚至就是腐败。从违纪到违法,其中没有隔着不可逾越的鸿沟。严惩“微腐败”,也是抓大事。近年来这方面成效显著。去年,全国共处分乡科级及以下干部39.4万人,其中处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7.4万人;近日,中纪委网站又依每月一次的惯例,公布各地多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虚报套取残疾人危旧房补助资金5.76万元的镇民政办原主任被追究刑责,有套取农业保险理赔款8万余元的村支书被双开,有弄虚作假将妻女申报为建卡贫困户、享受扶贫待遇数千元的村主任受到党纪处分……这样的做法和力度已经表明,“微腐败”不可恕,非得“零容忍、反到底”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