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退伍老兵补贴政策,辽宁退伍兵最新安置补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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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及养老待遇
   民政部发出通知,从10月1日起,国家将再次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截至8月份,辽宁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人数为224044人。

这也是国家第22次提高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第25次提高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和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生活补助标准,也是近年来优抚对象提标幅度较大的一次。
  10月1日起,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城镇“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5%,农村“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30%。
  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2400元,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1200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360元提高至410元、参战参试人员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360元提高至460元,农村籍老义务兵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增加补助5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
  调整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年60210元、58310元、56400元,分别比2015年提高了7850元、7610元、7360元。
  居住在城镇的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9120元;居住在农村的烈属提高到每人每年14510元。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及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41750元、41750元和188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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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沈阳市首次将社区工作者纳入退役士兵招聘岗位,共提供100个岗位,现场共有300多名退伍兵报名,比例达3:1。
  昨日由沈阳市民政局举办的沈阳市2016年度退役士兵培训就业洽谈会举行,共有87家企业参会、提供3162个就业岗位,另有3家退役士兵定点培训机构为退役士兵提供培训招生咨询服务。
  昨日8时50分,距离洽谈会正式开始还有十多分钟,会场已经挤满前来找工作的退伍士兵。而在社区工作者预报名的展台前,更是出现报名火爆的场景,10分钟内就有100多人报名。
  “这次面向全市退伍士兵公开招聘100名社区工作者是沈阳市,甚至全省的首次尝试。”沈阳市民政局退伍办主任科员张庆凯介绍,退伍士兵的报考条件是具有沈阳市户籍,大专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的自主就业、自谋职业退伍士兵。正式网上报名将在5月初,考试将于6月初开始。
  此次的考题也是特意面向退伍士兵设计的,考试范围比每年正常进行的社区工作者考试有所减少,题目相对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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