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公租房申请条件和材料手续(有哪些小区)
公租房一般指公共租赁房。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小编整理了金华公租房申请条件和材料手续(有哪些小区),快来看看吧!
一、金华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金华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为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的,申请保障以家庭为单位。主申请人具有市区城镇居民户籍满1年以上,配偶(户籍不限)和未成年子女应为共同申请人,市区城镇居民户籍且共同生活的其他家庭成员可作为共同申请人。
年满30周岁的未婚人员或年满18周岁的孤儿,可单独申请。
2.申请人为新就业无房职工的,具有市区城镇居民户籍,大专(含)以上学历,参加市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连续不间断缴费6个月以上;父母在市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平方米。
3.申请人为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的,具有初级(含)以上职称或中级(含)以上职业技能等级(从事公益类特定工种的,不受此项限制);参加市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连续不间断缴费满6个月以上;非市区户籍人员应持有浙江省居住证。
(二)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事公益类特定工种人员不受收入条件限制;
(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少于15平方米,且总建筑面积少于45平方米;
(四)没有本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禁止申请的情形;
(五)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一)拥有价值15万元以上汽车或两辆以上汽车(车辆价值以销售发票上计税金额为准。家庭成员间变更转移的,按首次购买车价计算);
(二)家庭人均货币资产高于家庭人均保障面积乘以上年度金华市本级商品房均价的总额;商品房均价以统计部门数据为准,若统计部门无相关数据的,以房地产交易部门统计数据为准;
(三)企业投资(含出资认缴额)超30万元;
(四)公积金人均月缴存额超1400元(个人缴存额和单位缴存额合并计算,从事公益类特定工种人员不受本项条件限制);
(五)在市区城镇范围内已获批集体宅基地的;
(六)申请时已享受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七)服刑在押人员。
因社会经济发展及市区住房保障情况,需调整上述标准的,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予以调整并公布。
二、金华公租房申请材料
1、住房保障申请表
2、户口簿
3、身份证
4、结婚证,离异或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
5、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6、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7、家庭资产情况证明材料
8、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金华公租房申请有哪些小区
1:线下去户口所在街道办咨询最新房源情况,外地户口去公司注册地所在街道办咨询房源最新情况。
2:金华住房保障网上能查询每个月的房源情况公示:点击查看
四、金华公租房申请流程及地点
办理流程
1、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由申请人向市住房保障办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相关办理材料:
2、市住房保障办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后,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对外来务工人员,在所在单位公示;对本市居民,在户籍所在社区公示,同时市住房保障办在市住房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期均为7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准予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
4、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办提出复核申请,市住房保障办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办理地址
户籍所在地区房管局和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