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公租房申请条件和材料手续(有哪些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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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一般指公共租赁房。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小编整理了潍坊公租房申请条件和材料手续(有哪些小区),快来看看吧!

潍坊公租房申请条件和材料手续(有哪些小区)

一、潍坊公租房申请条件

公租房申请对象主要是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群体、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中心城区外来创业及从业人员、市区机关、事业单位新入职人员、异地调动干部。

申请公租房的条件

1、低收入家庭

上年度家庭人均年收入符合低收入标准线;无私有住房;家庭成员至少一人为市区常住户口。

2016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3609元,低收入标准线为28568元。

2、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无私有住房;家庭成员至少一人为市区常住户口。

符合上述条件的35周岁及以上单身人员也可申请公租房居住。

3、新就业人员

无私有住房;具有市区常住户口,未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4、外来务工人员

无私有住房;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外来单身务工人员也可申请公租房居住。

5、外来创业及从业人员

无私有住房;在潍坊市区建厂、购置或租赁商业房(门头房、写字间等商业用房)或在潍坊市区开办企业。

6、市区机关、事业单位新入职人员

无私有住房;正式在编在职人员;现工作单位工作时间5年以内(限5年租住期限)。

7、异地调动干部

因组织需要异地调动,并按照组织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在新任职地范围内无私有住房,暂时未安置干部周转房的干部。军队转业干部符合上述条件的,纳入公租房申请保障范围。

二、潍坊公租房申请材料

(一)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1、住房情况证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社区居(村)委会出具;由市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潍坊市区住房保障申请对象房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有私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

2、申请家庭成员不在同一户籍的,除申请人外,其他家庭成员需由户口所在地社区居(村)委会出具未享受住房保障的证明。

3、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明。

4、婚姻状况证明。申请人已婚,提供结婚证;单身人员对婚姻状况做出承诺。

(二)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

1、所在企业提供营业执照;

2、所在单位出具担保书;

3、住房情况证明。由市房屋登记机构出具本人及家庭成员《潍坊市区住房保障申请对象房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4、工作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可出具由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

5、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明;

6、婚姻状况证明。申请人已婚,提供结婚证;单身人员对婚姻状况做出承诺。

(三)外来创业及从业人员

1、建厂、购置或租赁商业房的人员

(1)住房情况证明。由市房屋登记机构出具本人及家庭成员《潍坊市区住房保障申请对象房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建厂立项文件、购置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购置的且取得房产证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开办企业的外来人员

(1)住房情况证明。由市房屋登记机构出具本人及家庭成员《潍坊市区住房保障申请对象房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其企业职工由企业统一提供身份证、用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四)机关、事业单位新入职人员、异地调动干部

1、住房情况证明。由市房屋登记机构出具本人及家庭成员《潍坊市区住房保障申请对象房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2、单位出具的工作关系及现单位工作年限证明,异地调动干部单位出具异地调动情况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申请人已婚,提供结婚证;单身人员对婚姻状况做出承诺;

4、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明。

三、潍坊公租房申请有哪些小区

1:线下去户口所在街道办咨询最新房源情况,外地户口去公司注册地所在街道办咨询房源最新情况。

2:潍坊住房保障网上能查询每个月的房源情况公示:点击查看

四、潍坊公租房申请流程及地点

申请流程

1、低收入家庭(单身)及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申请人直接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报,填写相关表格,提报有关证明材料。审查程序为:

社区居委会--街办--区住房保障、民政部门--提报申请名单至市住房保障部门,市级保障部门组织分配,分配结果在市级新闻媒体公示。

2、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外来创业及从业人员、市区机关事业单位新入职人员、异地调动干部

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向单位所在地的区、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相关表格,提报有关证明材料。审查程序为:

区、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内部流转审查,--提报申请名单至市住房保障部门,市级保障部门组织分配,分配结果在市级新闻媒体公示。

申请地址

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或住房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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