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教师工资待遇改革方案及上调最新消息
12月14日,贵州省教育大会召开,会议印发了《贵州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特色教育强省实施纲要(2018-2027)》《关于切实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教育强省纲要》明确了
要提高教师待遇,不低于公务员工资!
具体还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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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地方政府保障教师工资责任,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随当地公务员待遇调整的联动机制,切实保障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凡未达到要求的地区要限期整改达标,所有县(市、区)确保在2020年前全部达到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提前达到。
省政府将定期对保障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情况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推进学校薪酬分配制度改革,使绩效工资充分体现教师的工作量和实际业绩,让优秀教师拥有合理的价值回报。
提高校长、中层管理人员、班主任津贴补助。
深入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不断提高补助标准、扩大补助面,以乡镇为单位,按一类、二类、三类边远艰苦地区每月分别给予教师500元、400元、300元补助,建立学校越边远艰苦补助越高的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并将公办乡村幼儿园教师纳入生活补助发放范围。
建立体现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机制,扩大高校收入分配自主权。
完善适应高校教学岗位特点的内部激励机制,加大对教学型名师的岗位激励力度。
同时,
还要创新教师编制管理。
落实政府职责,县级编制、教育部门在县域内对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动态调剂、互补余缺,将教师由“学校人”转变为“系统人”。
按照“省级统筹、市域调剂、以县为主、动态调配”的原则,积极推进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和跨区域调整。
学校教辅、工勤等非教学岗位工作按规定逐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渠道解决,逐步压缩或取消非教学人员编制,综合考虑学校管理、班级管理等因素,适当增加教学管理和教学人员编制。
“特岗计划”每年原则安排招聘5000名教师到农村任教,鼓励西部志愿者、优秀退休教师志愿者到农村学校支教,在教师招聘中对优秀西部志愿者优先录用,补充农村学校师资。
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在编制核定、岗位设置、职务(职称)晋升、聘用考核、薪酬待遇、评优评先等方面实行一系列优惠政策,吸引鼓励校长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工作或任教。
鼓励和支持地方与师范院校合作,预留岗位和编制,探索开展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吸引优秀学生报考师范院校、进入教师队伍。
此外,还要实施
中小学百千万人才培养计划。
重点培养造就100名德教双馨、垂范引领的全国知名教育家型教师,1000名在全国有一定影响、能发出“贵州声音”的名师名校长,10000名潜心育人、扎根山乡、示范带动的骨干教师。
实施青蓝工程、名师蓄水池工程,加大各级骨干教师培养力度,到2022年,省级骨干教师达5000人以上,市州级骨干教师达1万人以上,县级骨干教师达3万人以上,形成校、县、市州、省级骨干教师和名师名校长成长成才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