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社保基数标准个人缴费多少,职工医保缴费标准
金昌社保基数标准上限为20448元/月,下限为4090元/月,小编整理了金昌社保个人缴费多少,职工医保缴费多少,具体标准请以当地人社发布为准。
一、金昌社保基数标准2023个人缴费多少
金昌上限20448元,下限4090元
政策文件如下: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统计局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3年甘肃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统计数据的通知
甘人社通〔2023〕301号
各市州、甘肃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统计局、税务局,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统计局、税务局,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省本级各参保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一、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6816元,以此核定我省2023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为20448元,下限标准为4090元。
二、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三、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精心实施部署,加大政策宣传,切实做好2023年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工作。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提高经办服务水平,准确核定缴费基数,如实记录缴费信息,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上述统计数据,自2023年1月1日起使用。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统计局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2023年8月17日
金昌市2023年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须知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统计局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3年甘肃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统计数据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301号)文件精神,现将金昌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参保条件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的城乡居民(在校学生除外,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
二、缴费时间
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参保手续
1.首次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参保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到就近的县区社保经办大厅或可通过电子社保卡小程序“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模块自行登记,完成灵活就业参保登记的人员的灵活就业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可非本人)到就近的邮储银行、兰州银行或通过兰州银行手机银行app自行选择缴费基数进行缴费。
2.已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需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参保区域就近的邮储银行和兰州银行或手机银行app办理缴费。
3.企业职工按灵活就业缴纳当年部分断缴月份的,需到县区社保经办大厅作灵活就业参保登记后,再前往就近的邮储银行和兰州银行办理缴费,缴费完毕到账后再转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正常缴费。
4.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未缴纳养老保险费,可在2023年年底前进行补缴,补缴基数在2023年全省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可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免收利息和滞纳金,按规定比例计入个人账户,缴费到账当年开始计息。
四、缴费标准
2023年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为6816元,参保人员可以在此基数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金额,下限为4090元,上限为20448元。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12%计入社会统筹基金。
详见附表:
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4日
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对于职工而言,每个月缴纳的医保费用计算公式如下:个人医保缴费金额=个人医保缴费比例*个人医保缴费基数,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医保缴费由职工个人和用人单位共同参与,一般来说,医保缴费标准如下:
1、医保缴费比例:用人单位8%,个人2%(各地标准不一);
2、医保缴费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上一年度本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一年度本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而言,每个月缴纳的医保费用计算公式如下:个人医保缴费金额=个人医保缴费比例*个人医保缴费基数,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由自己全部缴费,可以选择缴纳比例。
1、医保缴费比例:为5.6%-10%,自由选择
2、医保缴费基数: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
三、社保缴纳基数是根据什么确定
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本年度月缴费基数,其中:新进本单位的人员以职工本人起薪当月的足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全部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的月缴费基数。职工的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是指,职工在上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整个日历年度内所取得的全部货币收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针对用人单位工资发放形式的多种化,职工在确定缴费基数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单位从职工工资中直接代扣代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调税等,应纳入缴费基数。
(2)单位以现金或银行存款形式支付给职工个人的交通补贴、电话补贴、午餐补贴、过节费以及支付高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的津贴,应纳入缴费基数。
(3)单位通过税后利润提成或分红的办法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应纳入缴费基数。
(4)实行底薪制的职工,根据营业额或经营业绩提成取得的收入,应纳入缴费基数。
(5)实行业务承包或费用包干,单位不再报销差旅费用的职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应纳入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