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社保基数标准个人缴费多少,职工医保缴费标准
福建社保基数标准下限为4212元/月,上限为21060元/月,小编整理了福建社保个人缴费多少,职工医保缴费多少,具体标准请以当地人社发布为准。
一、2023年福建社保基数标准
2023年福建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
一、养老保险
(一)城镇职工
福建省2023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全口径工资的300%,即21060元;缴费基数下限按照闽人社文〔2022〕181号文件规定执行,没有变化。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职工的缴费基数上限也按21060元/月执行,缴费基数下限为4212元/月。
(二)城乡居民
缴费档次: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
缴费补贴:40元、50元、60元、70元、80元、90元、100元、120元、140元、160元、180元、200元。
注意:在缴费期过后补缴的,不享受缴费补贴!
(三)灵活就业人员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都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可在本省规定的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一)城镇职工
2023年7月1日起,2023年福建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1060元,下限为4212元。
(二)城乡居民
福建省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期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11月1日,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市级统筹,具体的个人缴费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以各统筹区公布的文件为准。
(三)灵活就业人员
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不低于4212元。
三、失业保险
2023年福建省城镇职工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1060元,下限为4212元。
四、工伤保险
2023年福建省城镇职工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1060元,下限为4212元。
福建2023社保缴费比例是多少?
(一)养老保险
1、城镇职工:单位费率16%,个人费率8%。
2、灵活就业人员:20%。
(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各统筹区按照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前的生育保险费率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之和确定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新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费率保持不变,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例:福州医保缴费费率
1、职工医疗保险费按10%的费率缴纳;
2、长期护理保险费参照用人单位职工按0.25%的比例缴纳,由单位缴纳部分从其缴纳的职工医保费中划拨,由个人负担部分按0.125%比例缴纳,个人月缴费金额从个人账户余额中代扣代缴。
3、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参保人员若达不到规定的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按10%的费率补缴职工医疗保险费。
(三)失业保险
单位缴费费率为0.5%,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0.5%,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度。
(四)工伤保险
福建省已不具备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条件,从2023年5月1日起工伤保险费执行省定行业基准费率,不再执行降率优惠政策。
职工个人不缴费。
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对于职工而言,每个月缴纳的医保费用计算公式如下:个人医保缴费金额=个人医保缴费比例*个人医保缴费基数,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医保缴费由职工个人和用人单位共同参与,一般来说,医保缴费标准如下:
1、医保缴费比例:用人单位8%,个人2%(各地标准不一);
2、医保缴费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上一年度本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一年度本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而言,每个月缴纳的医保费用计算公式如下:个人医保缴费金额=个人医保缴费比例*个人医保缴费基数,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由自己全部缴费,可以选择缴纳比例。
1、医保缴费比例:为5.6%-10%,自由选择
2、医保缴费基数: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
三、社保缴纳基数是根据什么确定
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本年度月缴费基数,其中:新进本单位的人员以职工本人起薪当月的足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全部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的月缴费基数。职工的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是指,职工在上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整个日历年度内所取得的全部货币收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针对用人单位工资发放形式的多种化,职工在确定缴费基数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单位从职工工资中直接代扣代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调税等,应纳入缴费基数。
(2)单位以现金或银行存款形式支付给职工个人的交通补贴、电话补贴、午餐补贴、过节费以及支付高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的津贴,应纳入缴费基数。
(3)单位通过税后利润提成或分红的办法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应纳入缴费基数。
(4)实行底薪制的职工,根据营业额或经营业绩提成取得的收入,应纳入缴费基数。
(5)实行业务承包或费用包干,单位不再报销差旅费用的职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应纳入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