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及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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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具体是多少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7吉安职工医保报销比例的最新消息,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一、吉安市新农合医疗保险与大病保险政策

新农合年缴纳费用

每年保费30元基本医疗保险+20元大病医疗保险=50元/年(另外各级财政每年大约会补助200余元)

新农合医疗保险政策

从1月1日起,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住院补偿封顶线为8万元,大病补偿25万元封顶

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同一补偿比例

新农合医疗保险门诊起付线

一、乡、村定点医疗机构不设起付线

二、县(市、区)级门诊起付线:未知(实际操作中可能没有住院也会按住院保险,不然没住院不报那是不是很不公平?)报销额度请看下文

新农合医疗保险门诊报销比例

在乡、村级定点医疗机构的单次门诊费用补偿比例为65%,各统筹地区可根据情况上下浮动5%。

在本县中医院门诊接受中医药治疗纳入门诊统筹范围,其医药费用按40%比例补偿。

新农合医疗保险住院起付线

乡级定点医疗机构单次住院实行分段累加补偿,不设起付线,可报费用0元至800元部分按乡级门诊统筹补偿比例报销,800元以上部分补偿比例为90%。农村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住院可报费用不设起付线,直接按90%进行补偿。

同时,按定点医疗机构设立三级起付线,县(市、区)级定点医疗机构提高到400元,县外定点医疗机构600元,非定点医疗机构800元。起付线以下为个人自付部分,参合农民每次住院均须按医疗机构级别扣除相应的起付线。农村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报费用不设起付线,直接按比例补偿。

各级医院报销比例

县内同级定点医疗机构只设立一个补偿比。乡级定点医疗机构、县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补偿比例由原来的75%、60%分别提高到90%(不含起付线)、80%。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补偿比例由原来的45%提高到50%。在此基础上,各设区市、统筹地区可探索选择部分直补工作好、服务规范、费用较低的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其补偿比例上浮10%。

大病医疗保险补偿标准

新农合大病保险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补偿。参合患者按现行新农合政策补偿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扣减起付线金额后,0元至5万元部分,按50%比例补偿;5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按60%比例补偿;10万元以上部分,按70%比例补偿。大病保险年封顶线为25万元。达到大病保险起付规定的参合患者先办理新农合报销后,再由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按规定给予大病保险补偿。

异地就医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一体化工作,实现市级定点互认,异地就医,及时结算,同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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