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社保缴费基数,南通社保缴费比例最低标准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参保人和参保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用计算的基数。提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意味着需缴纳更多的养老保险费用,以后可以获得更多的养老金。那么2019年南通最新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南通社保缴费比例最低标准如何规定的,本文带你一起来了解南通社保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南通社保缴费基数解读
南通市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以及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6645元,计算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79741元。
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工资上限为19935元、下限为3125元,期间参保人员的缴费工资大于等于3125元的,相应年度的最低缴费系数按1.0计算;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工资确定低、中、高三个标准,由其自主选择缴纳,低标准为3125元、中标准为4652元、高标准为6645元。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工资上限为19935元,下限为3360元。
具体通知如下: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8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16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2018年度我市社会保险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以及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6645元,计算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79741元。
2.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缴费工资确定为:
(1)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工资上限为19935元,下限为3125元。期间参保人员的缴费工资大于等于3125元的,相应年度的最低缴费系数按1.0计算;
(2)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工资确定低、中、高三个标准,由其自主选择缴纳。低标准为3125元、中标准为4652元、高标准为6645元。
3.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工资上限为19935元,下限为3360元。
4.全市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和计发待遇基数参照养老保险规定执行。
5.市区(含通州区、通州湾示范区)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缴工资基数为5149元?月,其他县(市)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
6.各地要严格执行省、市社会保险基数政策规定,不得突破本通知规定的缴费工资上、下限的规定。
另外,2018年8月南通发布关于调整我市职工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为切实保障我市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确保生育保险制度平稳运行,根据《省政府关于同意南通市调整职工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的批复》(苏政复〔2018〕56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通市职工生育保险缴费比例调整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1.0%,自2018年8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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