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办理退休手续流程及办理所需材料
正常退休:凡参保人员达到我省规定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申请办理正常退休手续。
病退: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身患重病、经医院证明,并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申请办理因病或非因公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休手续。
特殊工种退休: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并经市人社行政部门办理了备案手续,累计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达到8-10年的(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10年,井下或高温工作9年,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8年)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申请办理特殊工种退休。退休时不在该工种岗位上的,不能按该工种退休条件办理退休。
出生年龄的认定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时,对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和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严禁随意更改职工出生时间和编造档案。对随意更改职工出生时间和编造档案的,一律不予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退休手续办理流程
三 、办理所需材料
1.到参保地社保局打印最终个人账户对账单
2携带退休本人养老保险手册及历年缴费清单
3.
将历年缴费清单按年度依次整齐地粘贴在养老保险手册上(享受社保补贴人员粘贴当年缴费清单的复印件)
4.个人账户最终对账单粘贴在养老保险手册缴费清单的最后一页
5.退休本人的户口簿
6.身份证原件及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各1张
7.本人身份证复印件5张(将联系电话写在每张身份证复印件中间)
8.一次性安置公证书(或解除劳动关系)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参保地人社部门开具调档函
9.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合计满15年以上。
申请办理
将调取的本人档案交至人社部门。申请退休本人,按照人社部门的《温馨提示》上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人社部门确认签字。退休手续办理完毕后,凭退休审批表等资料到区县社保局办理医疗保险手续。一般两个月后,社保部门会电话通知退休本人领取《退休证》及养老金存折(非本人不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