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医保卡原始密码是多少及修改方法

|来源:新高考网

按照四川省社保卡发卡工作安排,从2020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省本级医保卡(磁条卡),全面启用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省本级医保卡停用后,省医保经办机构将不再受理原医保卡业务,省本级定点医药机构也不再提供医保卡刷卡结算服务。

10月29日,省医疗保障局对省本级医保参保人员如何申领社保卡?省本级医保卡持卡人员如何异地用卡等17个热点问题进行解答。

1、省本级参保人员如何申领社保卡?

答:参加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全体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还没有申请办理社保卡的,在大成都范围内的省本级社保卡即时制卡网点,按照“一人一卡”的原则申领,申领方式如下:

(一)由单位统一申领。单位经办人可通过省本级社保卡申领信息系统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统一申领;

(二)个人自行申领。申领人带上本人身份证(海外定居、港澳台定居人士提供护照)等有效证件,到大成都范围内的省本级社保卡即时制卡网点,现场申领办卡。

(三)由委托人申领。特殊原因,本人无法现场办理的,可以由被委托人代办,代办人需携带委托人及代办人双方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委托人一寸白底彩色证件照片。

温馨提示

“大成都”范围内省本级社保卡即时制卡业务服务网点有400多家,可登录省人社厅官网(www.sc.hrss.gov.cn)查询。

2、社保卡领取后如何激活?

答:激活方式分为:金融功能社保功能联动激活、社保功能单独激活。

(一)金融功能社保功能联动激活。持卡人可到发卡银行社保卡服务网点激活金融功能,在金融功能激活24小时后其社保功能即联动激活。

(二)社保功能单独激活。持卡人未激活社保功能的,可在省内任一社保卡人社服务网点办理激活。社保功能对应的社保密码用于办理人社相关业务也可用于医保费用结算。

(三)可委托代办激活。代办人可持委托人社保卡、委托人及代办人双方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全省范围内任一社保卡对应的合作银行服务网点一次性办理金融功能激活,社保功能24小时后联动激活;也可到全省范围内任一社保卡人社服务网点单独办理社保功能激活。

温馨提示

1、社保卡激活后,社保功能的初始密码为123456,该密码可用于医保费用结算,请及时修改初始密码确保用卡安全;

2、合作银行服务网点、社保卡人社服务网点可在省人社厅官网(www.sc.hrss.gov.cn)“社会保障卡”栏目查询。

3、社保卡激活后,在省本级定点医药机构不能刷卡结算怎么办?

答: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有以下两种原因:1、参保人社保卡个人信息与省本级医保系统内个人信息不一致;2、办理了医保关系转移,但未办理社保卡归属地变更。

处理办法↓↓↓

1、参保人可拨打省医保经办电话028-86523351查询省本级医保系统内个人信息,拨打人社服务电话12333查询社保卡个人信息,若两者不一致,可由单位经办人在网厅办理参保人个人信息变更,或参保人本人携带社保卡、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永兴巷15号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医保服务大厅2号窗口现场办理;

2、持卡人或委托人可在全省任一社保卡人社服务网点办理社保卡归属地变更,省本级可致电028-87015802或028-86523351办理。

温馨提示

社保卡人社服务网点可在省人社厅官网(www.sc.hrss.gov.cn)“社会保障卡”栏目查询。

四、如何补换社保卡?

答:有两种方式:

第一种:

在“四川医保”APP中“公共服务-社保卡管家”模块办理社保卡正式挂失后,

持卡人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到原发卡银行指定网点临柜办理补、换卡。

第二种:

先拨打人社服务电话12333进行临时挂失,

临时挂失7天内持卡人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到社保卡人社服务机构现场办理正式挂失(临时挂失7天后未办理正式挂失的,临时挂失将自动失效),

再到原发卡银行指定网点临柜办理补、换卡。

若已经办理了社保卡正式挂失但补卡前找到了遗失的社保卡,则只需持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到社保卡人社服务网点临柜办理解挂。省外办理的社保卡不能在省内使用,需按规定重新申领省内社保卡。

温馨提示

补卡、换卡流程与申领新卡完全一致,且需本人(代办人)临柜办理。本地不能补换异地卡!

五、省本级持卡人在省内社保卡人社服务网点可以办理哪些业务?

答:省本级持卡人可在全省任一社保卡人社服务网点通办的社保卡业务有:社保卡激活、密码修改与重置、挂失与解挂、归属地变更、信息查询等。

六、社保卡密码忘了怎么办?

答:社保卡有社保功能密码和金融功能密码两个密码。如遗忘社保功能密码,需持社保卡和本人(代办人)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在全省任一社保卡人社服务网点重新设置密码。社保卡金融功能密码遗忘后的重置,则需遵从合作银行的相关规定办理。

温馨提示

社保功能密码连续输错6次后,社保功能将被锁定,持卡人需办理社保功能密码重置。金融功能密码连续输错后的处理需遵从合作银行的相关规定。

七、 哪些人需要办理社保卡归属地变更?

答:持卡人因长期性流动,就业地、参保地在省内发生跨地区转移时(即参保统筹区发生变化),为保证参保人省内“一卡通”,应到社保卡人社服务网点,及时办理社保卡的参保归属地转移,也叫社保卡归属地变更。

八、省本级医保经办服务大厅可以办理社保卡业务吗?

答:可以办理,根据参保人需求,目前,在省医保事务中心临时增设了省本级社保卡业务经办专门窗口,专门窗口服务内容涵盖全省社保卡通办的全部业务。过渡期结束后,我们将根据参保人需求,在一定时期内保留该服务窗口。

温馨提示

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省本级社保卡业务经办专门窗口在锦江区永兴巷15号2号窗口,电话028-86523351。

九、刷社保卡支出的是医保卡个人账户金额吗?

答:是的。为了方便参保人员就医购药,省本级换卡过渡时期内,医保卡与社保卡可以并行使用,两个卡刷卡结算支付的费用都是医保卡账户金额。

温馨提示

医保卡使用原有密码,社保卡使用社保功能密码。

十、启用社保卡后,异地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能合并到社保账户吗?

答:可以。社保卡社保功能激活后,原省本级医保卡个人账户余额将会自动关联至社保卡社保账户(而不是金融账户),有异地参保记录的参保人员,只需将原参保地医保关系转移至省本级,就能实现医保个人账户的合并,外地账户余额也能自动关联至社保卡社保账户。

十一、不能办社保卡的特殊人员,医保卡上余额如何处理?

答:对因死亡、持卡人出国(境)定居户籍注销、港澳台定居户籍注销、被收监判刑开除公职被终止社会保障服务的,或持卡人因特殊原因自愿放弃省本级医保关系,申请办理医保关系终止后,没有及时办理个人账户清退的,在过渡期内,医保卡个人账户余额仍可继续使用,也可由单位经办人或委托人,按照规定办理个省本级医保个人账户清退。

温馨提示

医保个人账户清退可咨询028-86523351。

十二、“四川医保”APP医保关系绑定使用哪张卡?

答:近期,“四川医保”APP已在全省推广应用,省本级参保人在APP上绑定医保关系时可使用以下三种方式进行绑定:

(一)省本级医保卡(磁条卡)上的个人编码(900开头的9位编码);

(二)社保卡上的社会保障号码;

(三)社保卡上的银行卡号。

温馨提示

2020年1月1日后,使用医保卡注册的省本级用户在医保卡停用后,需重新使用社保卡进行绑定。

十三、启用社保卡后是否会影响原有的医保短信接收?

答:不会影响,接收短信的手机号码仍为参保人员在医保系统登记的手机号码。

温馨提示

短信接收手机号码变更服务电话:028-86522536。

十四、停用医保卡后,使用社保卡在省本级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是否会有影响?

答:不会。启用社保卡后,只是新旧两卡的使用更替,就医、购药结算方式与原来完全相同。

十五、省本级启用社保卡,是否会影响医保报销待遇?报销流程有改变吗?

答:启用社保卡,只是将原省本级医保卡的功能转移到了社保卡的社保功能中,不影响个人医保待遇。结算流程与原来完全一致。

十六、省本级医保卡停用后,已经办理的门诊特殊疾病备案是否还有效?是否需要重新办理?

答:原备案仍然有效,不需要重新办理。

十七、启用社保障卡后,就医购药时原“三目录”编码是否会有影响?

答:不会有影响。使用社保卡以后,定点医药机构对药品、诊疗项目、医用材料仍然按照原有编码进行上传和结算;参保人员就医购药使用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用材料信息,可登录“四川医保”APP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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