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契税新政策及计算方法

|来源:新高考网

购房者在交房或买卖房屋时总会听到“契税”一词,什么是购房契税?西安购房契税怎么缴纳?契税税额如何计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西安契税新政策2017,欢迎大家阅读!

一、什么是契税?什么时候交契税?

契税就是在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国家按照其转移价格的一定比例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是流转税的一种。

陕西省关于契税的具体纳税期限的具体规定为: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PS:西安市城六区契税由西安市地税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局征收,为方便纳税人缴税,我市在不同区域特设了契税缴纳窗口。

二、正常情况下,契税该缴纳多少?

根据《陕西省契税实施办法》规定,契税税率为3%。

三、满足以下条件,可享受优惠甚至免征

1、优惠:

房屋<90?,且为家庭唯一普通住房,按1%税率收。

90?<房屋<144?,且属家庭唯一普通住房,按1.5%税率收。

备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为普通住房:

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2以上;

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

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的住宅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否则为非普通住宅。

2、免征:

(1)免征一: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

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

因不可抗力丧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

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

(2)对城镇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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