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税务登记证办理流程及需要哪些材料
据悉,自2017年9月1日起,全市在全面实施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上,再整合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原产地证申领企业备案登记;在个体工商户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基础上,再整合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登记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在办理工商登记后,需办理原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原产地证申领企业备案登记的,自行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备案管理信息申报相关应用补充申报相关管理信息;经商务、检验检疫部门审定或确认接收后,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凭“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办理原需使用被整合证照办理的相关业务。被整合证照不再发放(经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申请的除外)。
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备案管理信息申报相关应用正式启用前,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暂按原规定到商务、检验检疫部门办理备案事项。
“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后,企业、农民专业合作、个体工商户办理工商登记的登记条件、登记程序、登记申请文书材料规范以及营业执照样式均保持不变。改革前,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按照“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模式、个体工商户按照“两证整合”模式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无需重新申办“多证合一”登记。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发的营业执照不再有效。对个体工商户不强制换照,未取得“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2018年1月1日后原营业执照继续有效,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按原有方式继续办理。
税务登记证发办理条件是什么
1、办理税务登记条件: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要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办税服务厅申办税务登记,并备齐有关证件资料:营业执照、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银行帐户、帐号证明、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和董事会成员名单或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以及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2、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时,先从税务窗口或办税服务厅指定的其他窗口领取《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写后签字或盖章,连同其他证件、资料递送到“税务登记窗口进行申报。税务机关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税务登记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1、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然后带着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业主身份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注册资本评估报告,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
2、填写税务登记申请表,并缴纳登记证工本费(有的地区规定免缴)。如果是服务业、建筑业、饮食业等缴纳营业税的业户,要到地税局办理:如果是缴纳增值税的业户,要到国税局办理。
3、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记。逾期办理的会被罚款,税法上规定是2000块钱以下罚款。所以尽快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