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乡村医生工资待遇新政策,黑龙江乡村医生养老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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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会议认为,实施健康扶贫工程,首先就要补上贫困地区医疗服务的“短板”。而作为与医疗服务关系最为密切的伙伴,贫困地区的养老问题也随之牵一发而动全身。
会议指出,首先要减轻农村贫困人口的医疗负担,对参加新农合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财政补贴,将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此外,还要实行农村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实现各类医保、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这一新举措无疑也方便了农村贫困地区老人的问诊就医。
而在贫困地区公立医院改革方面,要先行探索制定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并在2017年底前完成对贫困地区乡村医生的轮训,提高乡村医生的养老待遇。
黑龙江
完善乡村医生离岗退养政策,县(市)政府要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等。对乡村医生(年龄60周岁以上)离岗退养后给予政策补助,各地自行制定补助标准及实施细则,补助标准应在高于200元,低于300元的范围内(每月),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对特别困难的县(市),省政府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给予适当补助。保障乡村医生的合理收入,各地要综合考虑乡村医生工作实际情况、服务能力和服务成本,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保障乡村医生的合理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