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表,湖北事业单位退休工资改革方案 (一)
2018湖北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表,湖北事业单位退休工资改革方案还未公开,可参考往年
2017年最新湖北退休人员工资调整细则
据悉,这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进行的,我省调整水平按2015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的10%确定,调整对象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调整具体办法为:
一、定额调整。对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1元; 对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1元;对2006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1元。
二、挂钩调整。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
三、倾斜调整。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30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同时符合所述两个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增加一项。
四、对高龄人员,2015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2015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
五、对符合国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范围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六、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办法调整后,按照中办发〔2003〕29号和鄂办发〔2003〕53号文件规定,其基本养老金未达到所在市(州)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平均水平(不含财政支付的生活困难补助)。
七、参加乡镇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的退休人员,比照城镇企业职工养老金调整办法执行。
鄂人社发〔2015〕16号文件明确,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继续由原渠道解决。
省人社厅强调,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关心,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本文件规定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不得擅自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要通过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等措施,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撑能力,确保调整政策落实到位,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湖北各事业单位职工,你们的编制、待遇、晋升将有新变化!
长江云将结合2018政府工作报告以及湖北各地2018年的新举措为各位划重点!
全国范围,将有哪些新变化: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补贴制度将得到完善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未来将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补贴制度,向艰苦地区、特殊岗位倾斜。
湖北全省范围,年底前推广这些举措:
湖北出台支持创新13项改革措施
事业单位可采取年薪制引进人才
今年年初,《湖北省推广落实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工作方案》公布,其中两项关于事业单位的创新举措将在年底前于全省推广!
事业单位编制省内统筹
文件原文:建立“动态调整、周转使用”的事业单位编制省内统筹调剂使用制度,形成需求引领、基数不变、存量整合、动态供给的编制管理新模式。
事业单位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引进紧缺或高层次人才
文件原文:高校和科研院所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制或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引进紧缺或高层次人才。
湖北各地,迎来哪些新政策:
十堰
五项自主权为事业单位用人“松绑”
近日,十堰市出台《十堰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动态管理实施意见》(试行),事关6万多十堰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
事业单位内部竞聘上岗,能上能下
根据《意见》,要通过实施岗位动态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岗位指数内,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意见》实施以后,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将更加灵活,人员薪资待遇也会相应上涨。
五项自主权 为事业单位用人“松绑”
据悉,为了支持事业单位的发展,十堰市将过去由人社部门和主管部门负责的岗位设置权限以及聘用人员权限下放给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