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和报销条件有哪些
合肥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二级和县级医疗机构、市属三级医疗机构、省属三级医疗机构,基金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500元、700元、1000元,支付比例分别为90%、85%、80%、75%。小编整理了合肥医保具体报销比例和报销条件!
一、合肥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在具有住院资质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可以按照规定的比例报销,年度报销限额为30万元。
(一)本地住院。本市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二级和县级医疗机构、市属三级医疗机构、省属三级医疗机构,基金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500元、700元、1000元,支付比例分别为90%、85%、80%、75%。未经转诊跨县(市)域在三级及以下、省属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线增加1倍,报销比例分别降低10、15个百分点。急诊抢救、传染病、恶性肿瘤以及通过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转诊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不变。参保学生、18周岁及以下居民住院起付标准减半。恶性肿瘤放化疗(含靶向治疗)、脑瘫康复等需要分疗程间段多次住院患者,在同一医疗机构住院的,一个年度内只计算一次起付标准。
(1)普通门诊。在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以及一体化管理的服务站、村卫生室)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按60%的比例报销,年度报销限额为150元。高血压、糖尿病的“两病”患者在基层门诊用药可分别享受360元、480元用药保障。
(2)大额普通门诊。在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大额门诊费用,按60%比例报销,年度报销限额为2000元。
(3)住院。在各级具有住院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报销比例进行报销,年度报销限额为30万元。
门诊和住院具体待遇如下:
居民医保 | 待遇类型 | 定点医院 | 起付标准 | 报销比例 | 年度限额 |
普通门诊 | 基层普通门诊 | 卫生服务中心 乡镇卫生院 | 0元 | 60% | 单次50元 年度150元 |
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 | 70% | 高血压360元 糖尿病480元 | |||
大额普通门诊 | 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 500元(单次200元进入累计) | 60% | 2000元 | |
住院 | 省属三级医院 | 1000元 | 75% | 30万 | |
三级医院 | 700元 | 80% | |||
二级医院 | 500元 | 85% | |||
一级医院 | 200元 | 90% |
(二)保底报销。住院起付标准以上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实行保底报销,报销比例为45%。
大病报销待遇
大病保险不区分病种,年度个人自付费用累计超起付线1.5万元以上部分即自动进入大病报销;报销比例按金额分段累计,60%-85%,年度限额上不封顶。详见下表:
分段 | 报销比例 |
0—5万元 | 60% |
5—10万元 | 70% |
10—20万元 | 75% |
20万元以上 | 85% |
二、合肥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条件
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医保待遇的参保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
一般情况下,医保费用的报销遵循这几条规则,只要在这些规则的范围内的医疗费用都是可以报销的:
正常享受待遇期内(医保没断缴);
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符合“三个目录”范围;
在起付线以上和封顶线之内。
而相对的,在规则外的费用就不可以报销。
三、合肥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材料
1、社会保障卡;
2、接诊医院急诊、抢救、留观门诊病历(加盖急诊章或相关证明);
3、住院费用发票;
4、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
5、费用明细总清单;
6、若住院行手术治疗涉及1000元以上医用材料的,需提供医用材料是国产还是进口的产地条形码证明;
7、若因外伤住院的,需提供相关部门的伤情经过证明;
8、其它特殊情况审核所需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