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和报销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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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超过起付标准至1万元部分,一级医院支付90%、二级医院支付85%、三级医院支付80%;超过1万元至4万元部分,一级医院支付92%、二级医院支付90%、三级医院支付88%;超过4万元部分的大额医疗费用,各级医疗机构支付标准一致。超过4万元至24万元部分支付90%;超过24万元50万元部分支付80%。。小编整理了威海医保具体报销比例和报销条件!

威海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和报销条件有哪些

一、威海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威海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一、威海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待遇

起付标准:100元。

最高限额:一档缴费,年度限额200元;二档缴费,年度限额400元。

报销比例:50%。

二、威海居民医保两病门诊待遇

起付标准:不设起付线。

最高限额:一档缴费,单一病种年度限额500元,合并两病年度限额1000元;二档缴费,单一病种年度限额1000元,合并两病年度限额1500元。

报销比例: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70%。

三、威海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待遇

普通门诊慢性病(66种)

起付标准100元,报销比例60%,一档缴费年度限额500元、二档缴费年度限额1000元。

特定门诊慢性病(22种)

起付标准300元,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报销比例按住院报销比例执行。

四、威海居民医保住院待遇

一档缴费

起付标准: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800元。一个年度内,第一、二次住院设起付线,从第三次住院起不设起付线。

报销比例:起付标准至20万元,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60%,三级医院50%。

二档缴费

起付标准: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800元。一个年度内,第一、二次住院设起付线,从第三次住院起不设起付线。

报销比例:起付标准至4万元,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65%,三级医院55%;4万元至30万元,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70%,三级医院70%。

五、威海居民医保生育待遇

参保居民在本市或市行政区域外生育的,生育医疗费待遇标准统一为3000元/人。实际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高于规定标准的,医保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低于规定标准的,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

六、威海居民大病保险待遇

住院待遇

一个年度内,经医保报销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住院、特定门诊慢性病)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部分,纳入大病保险。

起付标准:1.8万元。

最高限额:年度限额40万元。

报销比例:起付标准至10万元,报销比例60%;10万元至20万元,报销比例65%;20万元至30万元,报销比例70%;30万元以上,报销比例75%。

特药待遇

使用大病保险特药的费用,实行单独支付政策。

起付标准:2万元。

最高限额:年度限额40万元。

报销比例:80%。

罕见病待遇

患有戈谢病、庞贝氏病和法布雷病等3种罕见病且符合报销条件的,使用省确定特效药品的费用,实行单独支付政策。

起付标准:2万元。

最高限额:年度限额90万元。

报销比例:起付标准至40万元,报销比例80%;40万元以上,报销比例85%。

项目及内容职工医保居民医保
在职退休成年居民一档成年居民二档未成年人及学生
单位职工灵活就业
缴费标准个人工资2%46周岁以上7.5%;
46周岁以下7.75%
——450元/年650元/年300元/年
单位/财政工资8.5%——640元/年
个人账户待遇46周岁以上缴费费率3%-护理保险30元/年;
46周岁以下缴费费率2.75%-护理保险30元/年
本人养老金的7%-护理保险30元/年
报销目录范围统一“三个目录”(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
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起付标准一级医院400元、二级医院700元、三级医院900元。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职工第一、第二次住院设起付标准,从第三次住院起不设起付标准。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800元。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居民第一、第二次住院设起付标准,从第三次住院起不设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超过起付标准至1万元部分,一级医院支付90%、二级医院支付85%、三级医院支付80%;
超过1万元至4万元部分,一级医院支付92%、二级医院支付90%、三级医院支付88%;
超过4万元部分的大额医疗费用,各级医疗机构支付标准一致。超过4万元至24万元部分支付90%;超过24万元至50万元部分支付80%。
超过起付标准至1万元部分,一级医院支付95%、二级医院支付92.5%、三级医院支付90%;
超过1万元至4万元部分,一级医院支付96%、二级医院支付95%、三级医院支付94%;
超过4万元部分的大额医疗费用,各级医疗机构支付标准一致。超过4万元至24万元部分支付90%;超过24万元至50万元部分支付80%。
超过起付标准至20万元部分,一级医院支付80%(基层医疗机构支付85%)、二级医院支付60%、三级医院支付50%。超过起付标准至4万元部分,一级医院支付80%(基层医疗机构支付85%)、二级医院支付65%、三级医院支付55%;
4万元至30万元部分,一级医院支付80%(基层医疗机构支付85%)、二级医院支付70%、三级医院支付70%。
慢特病待遇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为900元,其中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起付标准为300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不设起付标准。普通门诊慢特病起付标准100元,其中高血压、糖尿病非胰岛素治疗在一级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
特定门诊慢特病起付标准300元,其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不设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超过起付标准的门诊慢特病费用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支付比例按住院支付比例报销。普通门诊慢特病起付标准以上的费用报销比例为60%,其中高血压、糖尿病非胰岛素治疗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70%。按一档、二档缴费的,年度支付限额分别为500元、1000元;合并高血压、糖尿病非胰岛素治疗患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一档缴费1000元、二档缴费1500元。
特定门诊慢特病超过起付标准的门诊医疗费用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支付比例按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报销。其中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及器官移植手术后抗排异治疗实行定额结算,报销比例为80%;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二级医疗机构治疗一档缴费报销比例70%,二档缴费4万元以内报销比例75%、4万元以上报销比例80%;肺结核、肺外其他部位结核、耐多药结核和广泛耐药结核、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肝硬化6个病种患者,按一档缴费的报销比例二级医疗机构65%、三级医疗机构60%,按二档缴费的4万元以内部分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二级医疗机构70%、三级医疗机构65%。
普通门诊待遇起付标准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700元。1个自然年度内起付标准累计计算,达到规定相应级别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后不再计算。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150元、三级医院200元。1个自然年度内起付标准累计计算,达到规定相应级别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后不再计算。
报销比例一级医院支付70%、二级医院支付60%、三级医院支付50%。一级医院支付75%、二级医院支付65%、三级医院支付55%。一级医院支付50%、二级医院支付40%、三级医院支付30%。
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以上合规医疗费用1600元。起付标准以上合规医疗费用200元。起付标准以上合规医疗费用400元。起付标准以上合规医疗费用200元。
大病保险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含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经职工基本医保报销后,超过1.8万元。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含特定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经居民基本医保报销后,超过1.8万元。
报销比例超过起付标准至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70%补偿,10万元(含)以上、3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80%补偿,30万元(含)以上的部分给予90%补偿。超过起付标准至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补偿;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5%补偿;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70%补偿;30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75%补偿。
最高支付限额一个医疗年度内,每人最高给予50万元的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每人最高给予40万元的补偿。
大病保险特药起付标准2万元
报销比例80%
最高支付限额一个医疗年度内,每人最高给予40万元的补偿。
罕见病特药起付标准2万元
报销比例2万元以上、4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80%补偿,40万元以上部分给予85%补偿。
最高支付限额一个医疗年度内,每人最高给予40万元的补偿。
生育保险孕期检查费800元
生育医疗费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100%报销3000元
计划生育手术费(一)流产术、引产术4个月以下500元/人,4个月以上(含4个月)1300元/人;
(二)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费150元/人;
(三)输卵管结扎术费694元/人;
(四)输卵管修复整形术﹙吻合、再通、整形﹚费1616元/人;
(五)输精管结扎术费455元/人;
(六)输精管单侧吻合术费874元/人。
参保职工实际发生的计划生育手术费高于规定标准的,按规定标准支付,低于规定标准的,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
生育津贴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核定的缴费基数计发。顺产98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孩子增加15天;妊娠未满4个月流产15天;妊娠4个月以上引产42天。
长期护理保险覆盖区市全市覆盖南海新区
待遇标准居家护理和护理服务机构集中护理的待遇标准一致:完全护理依赖职工的基金支付标准为40元/日,大部分护理依赖职工的基金支付标准为30元/日;
护理服务机构医疗专护基金支付标准为200元/日。
居家护理和护理服务机构集中护理的待遇标准一致:完全护理依赖居民的基金支付标准为20元/日;
护理服务机构医疗专护基金支付标准为100元/日。

二、威海医保报销条件有哪些

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医保待遇的参保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一般情况下,医保费用的报销遵循这几条规则,只要在这些规则的范围内的医疗费用都是可以报销的:

正常享受待遇期内(医保没断缴);

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符合“三个目录”范围;

在起付线以上和封顶线之内。

而相对的,在规则外的费用就不可以报销。

三、威海医保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1、社会保障卡;

2、接诊医院急诊、抢救、留观门诊病历(加盖急诊章或相关证明);

3、住院费用发票;

4、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

5、费用明细总清单;

6、若住院行手术治疗涉及1000元以上医用材料的,需提供医用材料是国产还是进口的产地条形码证明;

7、若因外伤住院的,需提供相关部门的伤情经过证明;

8、其它特殊情况审核所需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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