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和报销条件有哪些
荆门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一级及以下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属于“三个目录”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不设门诊起付标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单日支付限额为20元(不含一般诊疗费)。小编整理了荆门医保具体报销比例和报销条件!
一、荆门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1)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一级及以下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属于“三个目录”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不设门诊起付标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单日支付限额为20元(不含一般诊疗费)。其按规定转诊至二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发生的属于“三个目录”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照住院相关规定支付,其中,门诊起付标准比照二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的50%确定。
(2)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基金个人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300元,其中,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年度累计支付不超过300元(含一般诊疗费)。
(3)“两病(糖尿病、高血压)”患者在定点门诊医疗机构购买属于政策范围内的降血压或降血糖药物所需费用,纳入普通门诊管理,“两病”药物费用与其他疾病门诊费用合并计算,不设起付标准,支付比例50%,个人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高血压400元、糖尿病500元(含同时患有高血压)纳入门诊累计支付计算范围,且包含在普通门诊年度累计支付限额内。患“两病”并符合享受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待遇条件的城乡居民,由本人自愿申请,经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备案后,按规定享受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待遇。
特殊慢性病门诊
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糖尿病、高血压(极高危)、重性精神病、慢性重型肝炎抗病毒治疗、肝硬化、帕金森、帕金森综合症、血友病、再生障碍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重症肌无力(全身型)、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硬化症、苯丙酮尿症、肺结核、慢性肺源性心脏病、成人支气管哮喘(重症)、新冠肺炎后肺纤维化和肺动脉高压25个病种纳入特殊慢性病管理,参保慢性病患者发生的属于“三个目录”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不设门诊起付标准,由基本医保基金按照谈判价、限额或据实报销等方式支付。特殊慢性病待遇常年受理申请。
二、荆门医保报销条件有哪些
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医保待遇的参保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一般情况下,医保费用的报销遵循这几条规则,只要在这些规则的范围内的医疗费用都是可以报销的:
正常享受待遇期内(医保没断缴);
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符合“三个目录”范围;
在起付线以上和封顶线之内。
而相对的,在规则外的费用就不可以报销。
三、荆门医保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1、社会保障卡;
2、接诊医院急诊、抢救、留观门诊病历(加盖急诊章或相关证明);
3、住院费用发票;
4、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
5、费用明细总清单;
6、若住院行手术治疗涉及1000元以上医用材料的,需提供医用材料是国产还是进口的产地条形码证明;
7、若因外伤住院的,需提供相关部门的伤情经过证明;
8、其它特殊情况审核所需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