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解读(一)

|来源:新高考网

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买重疾补充保险

备受社会关注的《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以下简称“重疾商业险”)即将出台实施,记者昨天从市社保局获悉,该制度覆盖所有参保人,近1158万医保参保人将受益;采取自愿参保,其中基本医保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余额已达我市社会平均工资的60%以上的,可以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参保;待遇覆盖医保目录内药品以及自费药品,其中一个参保年度内目录内药品最高可支付15万元,自费药品中部分针对肿瘤治疗的靶向药支付不设封顶线,重疾商业险报销比例为70%。

6类参保人保费资金渠道各有不同

市社保局副局长黄险峰告诉记者:“国家及广东省要求各地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采取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的方式,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目前深圳在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还建立了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总体待遇较高,已基本达到并超过国家规定的大病保险的要求。但仍存在部分参保人患大病后由于使用较多医保目录外的自费药品等原因导致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情况。深圳市政府将建立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列为民生实事。”

此次我市出台的办法规定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重疾商业险”以自愿参加为原则,覆盖所有参保人,不同类别的参保人参加重疾商业险的区别仅在于其保费资金来源有所不同:

第一类为本市户籍的低保群体、孤儿、优抚对象,由民政福彩基金为其参保;

第二类为本市户籍重度残疾居民,由残疾人保障金为其参保;

第三类为基本医保一档参保人,其个人账户余额已达我市社会平均工资的60%以上的(目前为3131元),可以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参保,从个人账户中划扣;

第四类为基本医保一档参保人(原综合医保参保人),其个人账户余额未达到我市社会平均工资的60%以上的,可本人自愿付费参保;

第五类为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参保人(原住院医保、少儿医保参保人),没有医保个人账户,可本人自愿付费参保。

第六类为基本医疗保险三档参保人(原农民工医保参保人),没有医保个人账户,可本人自愿付费参保。

目前我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共近1158万人,其中医保一档参保人近337万,二档参保人约410万,三档参保人约411万。

部分肿瘤靶向药“上不封顶”

参加重疾商业险之后,将享受哪些待遇?目前一些重疾比如肿瘤的治疗中有一些昂贵的自费药,是否可以用重疾商业险报销?

市社保局副局长黄险峰说:“重疾商业险主要保障两个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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