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建议稳定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最新消息

|来源:新高考网

泸州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说百姓话”成为许多代表恪守的一条重要原则。在大会收到的各项建议中,“关注民生细微处”成为最大的热点。

城区公交限时免费换乘

建议人:市人大代表赵明

现状:近年来,我市城市交通事业持续快速发展。目前,泸州周边的成都、重庆等,实行了公交限时免费换乘。随着泸州城市规模的扩大,市民换乘几率越来越大,实行公交限时免费换乘,可进一步提升泸州城市形象,较大程度缓解城市交通压力。

建议:逐步推行公交限时免费换乘。建立公交限时免费换乘的经费预算,具备了公交限时免费换乘条件的无人售票车可以作为逐步推行的首选进行试点。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公交免费换乘的试运营方案。

解决有关农村医保问题

建议人:市人大代表海勇

单独征收商业健康保险费

现状:,泸州市统一推行了由政府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具体承办的商业健康保险(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虽说规定了“政府引导、公司运作、群众自愿”的原则,但同时也提出了与城乡居民医保同步宣传、同步征收的工作要求。由于理赔环节繁琐等原因,商业保险在群众中的信誉度并不高,与城乡居民医保同步征收工作推行困难,让群众产生误解,反而影响了城乡居民医保的筹资工作。

建议:鉴于老百姓接受一项新的制度需要一个过程,建议从2017年起,对商业健康保险费实行单独征收。

稳定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现状:近几年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逐年提高,到已达到最低120元/人?年,并且要求必须以家庭为单位整户参保。就叙永县来说,农村家庭人口少则五六人,多的有十余人,要一次性拿出六七百元甚至千多元参保,确实非常困难,部分家庭无奈只得放弃;而且年年都在上调缴费标准,群众更是觉得难以接受。

建议:为减轻群众参保费用负担,巩固参保率,建议在一定年限内,稳定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逐年增加政府投入。

增加农村医保药物报销范围

现状:目前,城镇职工医保药物报销目录与农村医保药物报销目录不一致,农村医保药物报销范围较窄,大多报销比例只能达到50%,缴费标准又在逐年提高,农民负担加重,参加医保积极性下降。

建议:增加农村医保报销范围,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

“医养结合”的老年服务体系建设

建议人:市人大代表罗章海

现状:目前,泸州老年人口比重超全国,但有质量的“医养结合”机构的容纳能力还远不能满足社会养老需求。截至底,泸州市60岁以上的老人约92万人,占总人口比例超过1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按照目前泸州老年人口增长的速度,到2020年,泸州市老年人口或将达到130万人。虽然泸州目前正在建设西南医疗康健中心,将解决部分中高收入阶层人员的养老问题,但低收入阶层人员、贫困人员的养老服务问题已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建议:一、政府发挥作用,健全“医养结合”要素。“医养结合”涉及民政、卫生、社保等部门职能的交叉区域,涉及一系列体系、体制、机制的建立和完善,需要多部门和全社会共同参与。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借助市场化手段,丰富产品线,满足市场多层次需求,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积极探索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将政府、营利组织和非营利组织等多方主体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来解决老龄化带来的难题。

二、积极推行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实行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倡导有实力的保险公司介入,降低养老机构的运营风险。尤其是积极推动商业保险公司与基本医保机构合作。发展多样化的补充保险产品,满足老年人“医养结合”的需求,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选择。

三、加大养老护理技术人员的培养。泸州地区医教资源丰富,很多学校开设了养老护理的课程,这就代表泸州有一支专业的从业人员队伍。政府应加大这方面的补贴。一方面要做好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工作,另一方面要将养老护理员纳入公益性岗位范畴,为养老护理员设立政府特殊岗位补贴,稳步提升养老护理人员工资福利,确保人才“留得住”。

四、加大对民办“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在机构养老方面,政府进一步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养老行业,其中用地保障、规划建设、资金补贴、税收优惠、政策扶持等方面,政府尤其应加大对民办“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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