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和报销额度
一、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我们所说的农村医疗保险是指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那么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怎么样的呢?
1、门诊补偿: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补偿
(1)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补偿
(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2)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以下是不属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2、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3、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4、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
5、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很多农民购买了”新农合”后,还购买了一些商业医疗保险,如果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的话,您要先去报销”新农合”的费用,然后余下的费用再找保险公司报销。
留下住院资料和相关的发票,因为资料不全会引发很多的保险理赔问题,您留下相关资料可以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二、医疗保险基金由什么组成
职工个人缴纳工资总额2%的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划入个人账户部分,按职工年龄段确定,在职职工以本人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年龄满45岁(含45岁)以上者按2%划入;年龄在45岁以下者按1.5%划入;退休人员以本人年度退休费为基数按4.5%划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基金可历年结转和依法继承,其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由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划入个人账户后的剩余部分构成社会统筹基金。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分开管理,不得相互透支和挤占,支付范围不同其作用也不同。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参保单位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与退休费用之和的10%缴纳,在职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2%缴纳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退休职工个人不缴费,由所在单位承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设专户,专项储存,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医保中心要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决算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自觉接受财政、审计和社会监督机构的监督。
社会统筹基金支付参保职工住院医疗费和部分特殊疾病(规定病种)的门诊医疗费,可以充分发挥互助共济作用有效缓解职工负担高额医疗费的风险,充分体现了社会保险的互济性和公平性。个人账户基金支付普通门诊医疗费(含定点药店门诊刷卡)及按医保政策规定自负部分住院医疗费用、慢性病费用,个人账户不足支付的,由职工本人自付。这样可以促使职工形成自我约束的医疗消费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