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
2017襄阳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
我市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将调整,新标准从9月1日开始执行。
从市医保局获悉调整后的新标准为:
一类缴费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缴纳60元上调至90元。
二类缴费标准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在校学生及18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由每人每年缴纳60元上调至90元;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人由每人每年缴纳120元上调至150元;普通居民由每人每年缴纳180元上调至210元;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个人不缴费。
另外,根据参保规定,婴儿在出生3个月内办理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的,可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婴儿在出生3个月后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的,从参保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婴儿在出生后因病发生医疗费,并在出生3个月内办理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的(若跨年度参保的,还应补缴上年度的居民医保费),可以按规定报销医疗费。
变化
在校学生(含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职高、中专、技校)及18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缴费标准从每生每年90元提高至每生每年150元;
普通居民从每人每年210元降至每人每年150元;
低保对象不再免费,改为每人每年缴纳150元。
不变
此外,两类人群缴费标准保持不变: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人缴费标准仍然是每人每年150元;重度残疾人个人不缴费。
附:襄阳市医保政府补助标准上调
9月13日,在全市深化医改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会上记者获悉,今年我市基本医保政府补助标准再次提高,由去年的380元提至420元,个人缴费提高到不低于150元,参保率稳定在95%。
去年9月,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做了调整,从以前的60元、120元、180元上调为90元、150元、210元三档。今年,我市基本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提高至420元。虽然在居民缴费中每档只增加了30元,但由于补助标准的提高,报销比例也从50%上调到70%以上。
除了报销比例提高外,在方便群众看病方面,我市通过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取得了新突破。目前,我市所有参保人员持社保卡或身份证,在全省50家定点医院异地就医,已实现医疗保险联网结算。
此外,长期以来,新农合参保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存在着差异较大。今年,我市将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进一步体现公平。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意味着今后不管是在城市还是在农村,不再有新农合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之分。只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将享受同样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