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比例,达州新农合报销范围比例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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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记者从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17年达州将全面实行医保城乡整合和市级统收统支,统一制度、统一规程、统一经办;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和门诊特殊疾病治疗机构统一公布、统一管理,不再冠以各县(市、区)的定点名称,即统一称为“达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达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和“达州市门诊特殊疾病治疗机构”。

达州将实行全市门特“一卡通”,在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的门特治疗机构,在全市范围内的参保人员均可自行选择一家就医购药;建立门特治疗机构监督检查通报机制,实行门特治疗机构监督检查结果互认、违规处理决定全市互认。目前,全市确定和公布医保门诊特殊疾病治疗机构148家,其中主城区44家,基本满足了医保门诊特殊疾病患者的就地就近就医需求。

据了解,12月30日,达州市政府出台了《达州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是为建立达州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精神,结合达州实际制定。

《方案》表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是为了整合达州经办服务资源,建立城乡一体、公平可及、惠民高效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管理经办”全面统一。

达州市人社局医疗保险科科长袁昌国介绍说,把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纳入全民医保体系发展和深化医改全局,立足达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乡居民负担和基金承受能力,充分考虑并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突出医保、医疗、医药“三医”联动,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等制度的衔接,保障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保待遇,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

在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同时,同步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在市域范围内实现统一政策、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经办流程、统一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市级统筹、分级经办的城乡居民医保管理模式。市级负责政策制定、目标任务分解、业务指导、基金预决算管理;各县(市、区)负责具体经办本地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缴费、待遇支付及医疗服务监管工作。

“为保持平稳过渡,在启动实施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之前,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保持‘运行模式、政策规定、业务经办、信息系统’四个不变。”袁昌国说,目前,达州市各县(市、区)正在全面摸清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政策、基金收支等基本情况,研究制订和细化整合工作《方案》;力争2018年1月1日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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