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新农合二次报销政策及报销条件范围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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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医保二次报销范围和比例:
一、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就医必须持有全省统一制发的社会保障卡。
二、异地普通门(急)诊、药店购药:
1、参保人员无需办理手续,即可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在开通了省内异地就医业务的医院或药店直接刷卡结算。
2、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有余额的,由就医地社保经办机构与医院、药店结算;未建立个人账户或个人账户余额不足的,由本人现金支付。
三、异地住院:
1、参保人员必须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手续。
2、参保人员只能在各统筹地区公布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异地就医医院。
3、结算标准按照参保地待遇政策执行,参保人员只须向医院支付个人现金负担费用的部分,应由基金支付费用的部分由就医地社保经办机构与医院结算。
医疗报销范围与细则:
四、异地就医人员社会保障卡遗失、损坏的,必须到参保地重新申请补办。
五、各统筹地区咨询电话:
贵州省社保局:0851-85289720,88655340
贵阳市医保中心:0851-85807489,85807239
遵义市社保局:0851-28662702,28662669
毕节市社保局:0857-8296182,8296110
铜仁市社保局:0856-5583002,5214913
六盘水市社保局:0858-8239061,8225098,8264876
安顺市社保局:0851-33528726
黔南州社保局:0854-8253446,8236031,8251135
黔东南州社保局:0855-8260199
黔西南州社保局:0859-3668743
贵安新区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0851-38174199
六、各统筹地区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名单可以登录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异地就医专栏查询。
延伸阅读:
贵阳医疗保险报销指南
报销比例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及报销比例:
1、在职职工医保
(1)第一次住院门槛费:700元;
(2)第二次住院门槛费:500元;
(3)第三次住院门槛费:420元;
报销比例为:70%。
2、退休人员医保
(1)第一次住院门槛费:500元;
(2)第二次住院门槛费:350元;
(3)第三次住院门槛费:300元;
报销比例为:75%-80%。
3、灵活就业医保
(1)第一次住院门槛费:700元;
(2)第二次住院门槛费:500元;
(3)第三次住院门槛费:420元;
报销比例为:70%。
温馨提示:1、住院次数均指同年内的住院次数;
2、门槛费均不属于报销范围;
3、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参保人员的自付部分按国家规定予以补助。
城镇居民医保、大学生医保和望城新农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及报销比例:
1、城镇居民医保:
(1)第一次住院门槛费:700元;
(2)第二次住院门槛费:500元;
(3)第三次住院门槛费:420元;
报销比例为:70%。
2、大学生医保:
(1)第一次住院门槛费:700元;
(2)第二次住院门槛费:500元;
(3)第三次住院门槛费:420元;
报销比例为:70%。
3、新农合居民医保:
(1)第一次住院门槛费:1000元;
(2)第二次住院门槛费:0元;
(3)第三次住院门槛费:0元;
报销比例为:70%。
温馨提示:1、住院次数均指同年内的住院次数;
2、门槛费均不属于报销范围;
3、新农合:内痔,外痔,混合痔包干价2300元,个人仅需支付690元。
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城镇居民:
每次需扣除30元“门槛”费后,其余的费用才开始按规定进行结算,“门槛”费累计达到200元后则不再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