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城镇医保报销比例,山东城镇医保缴费日期每年多少钱
山东医疗保障工作情况
医疗保障是事关全民健康、全面小康的重大民生工程,*、国务院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多次对医保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医疗保障制度,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指出全民医保是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基础;要求把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纳入医保;强调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是防止老百姓因病返贫的重要保障。*总理多次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医保工作,在近几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都对医保工作进行重点部署,今年特别强调,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降低并统一大病保险起付线,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全省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刘家义书记多次对医保工作提出要求,今年年初主持省委常委会,将涉及医疗保障方面的问题纳入今年全省重点解决的20项民生实事。龚正省长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完善居民医保筹资机制,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提升医保监管能力,严厉打击欺诈骗保,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
山东先后于1999年、2003年、2007年建立了城镇职工医保、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制度,2014年在全国率先整合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并同步建立居民大病保险制度,2017年启动实施职工大病保险制度。经过20多年的改革发展,我省已经构建起了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道防线”为基本框架的全民医保制度体系。近年来,省委、省政府不断加大对医疗保障的投入力度,持续提高全民医保待遇水平,不断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障需求。截至2018年底,全省医保参保人数9437.1万人,居全国第三位,参保覆盖面达到94%,其中参保职工2072.1万人、参保居民7365万人;医保定点协议医药机构共40197家,其中定点医疗机构16167家、定点药店24030家。从2014年全省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医保制度至2018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320元提高到490元,居民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从32元提高到66元;全省医保基金总支出从692.3亿元增长到1253.7亿元,年均增长16%左右,2018年平均每天医保结算60万人次、支出医保基金3.43亿元。全省居民基本医保报销比例已达到70%左右;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报销比例由2014年制度建立之初的65%提高到2018的75%,封顶线由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大病保险累计赔付1120.6万人次、301.91万人,报销费用197.58亿元;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最高报销比例由实施倾斜政策之初的70%提高到2018年的80%,封顶线由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医疗救助资金从2014年的7.4亿元增长到2018年的16.09亿元,年均增长21.9%,四年累计救助1390万人次,支付医疗救助资金53.88亿元。纳入医保报销的药品达到2836种,农村参保居民可报销的药品数量较制度整合前增长158%。
省医保局去年10月份挂牌以来,深入学视察山东和关于医保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加强医保基金安全监管,提高使用效益,在全省首次开展了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为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积极推动“三医联动”改革,大力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支付方式,启动新一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聚焦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虚高价格,减轻群众负担,将17种抗癌药和14种肿瘤特效药纳入医保支付,在全省首次开展抗癌药集中带量采购,在全国率先开展民营医药机构网上药品采购,大力推进公立医院药品和医用耗材联合采购;认真落实重点民生实事,扎实推进医保扶贫工作,将苯丙酮酸尿症、唇腭裂儿童、脑瘫等残疾儿童、孤独症儿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群体全部纳入医疗保障,并进一步提高了待遇水平;围绕解决群众就医看病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分两批推出22项便民惠民措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异地就医购药首批试点实现了“一卡通行”,异地就医联网医疗机构突破1000家,达到1092家,由全国第六位提高到第三位。这些都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民生事业的关心。
本次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
2019年省委、省政府进一步加大了财政筹资力度,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再次得到提高。根据省委、省政府年初工作安排和国家医保局、财政部统一部署,省医保局联合省财政厅、山东省税务局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今天予以发布。这次政策调整,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提高了筹资标准。2019年山东居民医保筹资标准进一步提高,达到每人不低于770元,其中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不低于520元,个人缴费250元。2019年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达到人均81元,全部从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划拨,个人不缴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是互助共济制度,我国按照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筹资,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持续提高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2003年新农合制度试点之初的10元,逐步提高到2018年的490元,今年再增加30元,达到了520元。虽然个人缴费也有所增长,但政府补助始终占大头,目前仍在个人缴费的两倍以上,体现了*制度的突出特点和优越性。
(二)提高了待遇水平。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门诊保障制度。文件提出,要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医保门诊费用统筹及支付机制,重点保障群众负担重的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多发、负担重的病种。全面取消居民医保个人账户,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今年拟在全省统一部分门诊慢性病病种,年前力争实现异地联网结算。
二是进一步提高了报销比例。在巩固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的基础上,重点提高了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其中最低段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10万?20万元段报销比例由60%提高到65%,最高段报销比例达75%。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进一步降低,原则上按统筹地区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低于该比例的可不做调整,高于该比例的要予以降低,其中有五个市平均降低3000元左右。
三是加大贫困人口保障力度。贫困人口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由6000元降低到5000元,分段报销比例由四段改为了三段,每段报销比例提高了10个百分点,最高报销比例达到85%,取消了原50万元的封顶线,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将大大降低。
(三)将进一步提高市级统筹质量。在之前各地实现市级统筹的基础上,文件要求全面做实医保基金市级统收统支,在统筹区内全面实现参保范围、筹资标准、待遇水平、基金管理、经办服务流程、信息管理“六统一”, 推进医疗救助管理与居民医保统筹层次衔接,提高基金使用效益、共济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增强待遇公平性、协调性、可及性。
(四)将进一步提高基金监管强度。继续深入推进打击欺诈骗保“风暴行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确保年内实现定点医药机构检查、举报线索复查、智能监控三个“全覆盖”。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大数据,提高智能化审核效能,实现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追溯。推进联合惩戒,加大协议退出、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力度,保障基金安全,守好百姓“救命钱”。
(五)将进一步提高经办服务效能。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一次办好”工作要求,全力推进医保经办标准化建设,要着力打造证明材料最少、经办程序最简、办理时限最短、服务质量最优的山东医保经办服务品牌。2019年12月底前,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省内和跨省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数量达到1300家以上。
另外,需要说明两点:
第一,基本医保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必须立足省情,统筹群众医保需求和基金承受能力,合理确定筹资水平和待遇标准,做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搞福利陷阱,不搞过度保障,确保医疗保障制度健康可持续。
第二,“健康山东”不能仅仅靠治疗来建设,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倡导建立人民群众良好健康卫生素养,争取不得病、少得病。
下一步工作思路
省医疗保障局将深入学视察山东和关于医保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工作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紧围绕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医疗保障制度这一主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基本方针,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倡导建立人民群众良好健康卫生素养为医疗保障发展导向,坚持主动作为、超前引领、走在前列的改革发展理念,聚焦人民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等痛点、难点、堵点、盲点问题,全面做好做大增量、用好存量、优化总量“三篇文章”,统筹推进价格调整、招标采购、医保支付“三大改革”,进一步提升全省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医保管理服务精细度、人民群众就医看病便捷度、医保医药服务满意度,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