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新生儿医保卡怎么办理及报销比例多少

|来源:新高考网

辽阳市对新生儿医疗保险政策做出调整:凡是城镇户口的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的,从出生之日起即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根据调整后的政策,凡具有辽阳市城镇户口的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的,从出生之日起即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调整后的政策取消了参保后的6个月等待期,但值得家长们注意的是,新政策的条件必须是,新生儿出生3个月之内参保。住院费用由家长先行垫付,参保缴费后凭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收据、费用明细清单和医疗手册、医疗卡到城镇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结算二科按相关政策及流程报销,3个月内办理完结。新生儿出生3个月后至一年内参保缴费的,从参保缴费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今后,凡是符合条件的新生儿,家长可以携带户口簿、新生儿照片、监护人身份证及相关复印件到社区申请办理,费用是每年58元。办理后的新生儿同样可以享受统筹基金支付报销。

此外,已经参保的新生儿家长需要注意,每年10月至11月是预缴下一年度保费的缴费期。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续费,否则不继续缴费的新生儿将不再享受医保报销。欠缴后续费的新生儿不能立即享受政策,将有6个月的等待期。

2021年辽阳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宣政策解答

一、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具有本市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和非本市户籍但持有本市居住证的城乡居民,以及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的在校学生均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二、2021年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个人缴费后财政补助多少?

1.未成年居民(18周岁以下人员) 和全日制在校学生180元/人/年;成年居民(18周岁及以上人员)310元/人/年。

2.城乡低保对象、孤儿、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优抚对象的个人缴纳部分继续按原渠道全额资助;低收入家庭成员个人缴纳部分继续按原渠道资助60%,个人缴纳40%;二级及以上重度残疾人员个人缴纳40%。

3.本着互助共济的原则,个人缴费后,各级财政补助标准约按个人平均缴费标准的2倍进行配套(远高于个人缴费标准),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政策调整按个人和政府补助总额制定。

三、什么时候开始缴费?什么时候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1.缴费从今年的10月1日开始,到今年的12月31日截止。

2.享受医保待遇时间从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但首次参保的在校大学生待遇享受期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四、新参保的居民怎么办理参保登记?

新参保居民必须先办理参保登记,然后才能缴费。

1.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包含享受低保和低收入家庭成员等资助参保政策的学生)以学校为参保单位,不受户籍限制,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参保登记。

2.新参保城镇居民到户籍所在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新参保农村居民到户籍所在县(市、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3.新生儿取得户口后由父母参照以上办法办理参保登记。

五、如何进行参保缴费?

1.全日制在校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收缴。

2.全日制在校学生以外的城乡居民,可以到代收银行(包括:辽阳农商银行、辽东农商银行、灯塔农商银行、辽阳银行)在全市范围内的各营业网点和助农金融点缴纳保费,也可以通过辽阳税务和辽阳医保微信公众号、代收银行的手机银行、惠民一卡通APP等电子化渠道自助缴费。

六、错过了当年缴费时间还能参保吗?能马上享受医保待遇吗?

1.没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的,可以按规定进行参保缴费,但是缴费后不能马上享受医保待遇,设置3个自然月待遇等待期,即补交费用满2个月后的次月1日,才能开始享受医保待遇。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

2.每年的10月1日以后,当年的医保缴费系统关闭,不再收取本年度的保费,只能参加下一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

七、新生儿的医保待遇怎么计算?

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3个自然月内(含3个月)办理参保手续并缴纳出生当年度保费的,自出生当日起即可享受医保待遇,待遇期至当年12月31日。

八、职工医保转为城乡居民医保,医保待遇怎么计算?

1.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在解除劳动合同当年(次月内)参加居民医保并缴纳当年保费的,自缴费次月1日起即可享受医保待遇。

2.在解除劳动合同当年(次月内)未参加居民医保并缴纳当年保费的,设置3个自然月待遇等待期,即补交费用满2个月后的次月1日,才能开始享受医保待遇。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

九、城乡低保等特殊人员的医保待遇怎么计算?

经民政部门、扶贫部门、退役军人管理部门认定的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成员(低保边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代办部门为其办结参保手续当日起即可享受医保待遇。

十、到哪领取社会保障卡(医保卡)?丢失了怎么补?

以人社部门制发的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卡作为参保人就医凭证,没领到社会保障卡(医保卡)的参保人可以到缴费的银行查询、领取。对未及时发放社会保障卡的就医患者,由参保所在县(市、区)医保或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发放临时社会保障卡,确保及时享受医保待遇。

社会保障卡(医保卡)丢失,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缴费银行补办。

十一、可以重复参加医保吗?

不能重复参加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也不能在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重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十二、重复参加了医保怎么办?

已经重复参保缴费的人员可自愿选择保留一个参保地的城乡居民医保(不含在校学生,在校学生按照规定随学校参保缴费),取消另一参保地的城乡居民医保,并持参保地的参保证明办理退费手续。

咨询服务电话

1.医保业务部门:

辽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参保登记科-3238002;结算科-(费用报销)2990131;审核科-(异地就医)3238021、(转诊转院)3238902;医疗救助和特病管理科-(门诊特病)3238895、(医疗救助)2298100。

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辽阳县-7779206;灯塔市-8786885、8182700;弓长岭区-5809527;白塔区-2990131;文圣区-3229353;太子河区-4131922;宏伟区-5178115。

辽阳市医保局待遇保障科-5777017;辽阳县医保局基金监管科-7371117;灯塔市医保局待遇保障科-8150558。

2.社会保障卡:

辽阳市(白塔、文圣、太子河、宏伟)-2136989;辽阳县-7973003;灯塔市-8186478;弓长岭-5809616。

3.税务缴费部门:

市税务局社保和非税收入科4227158。

各县(市)区税务局:辽阳县- 7574635;灯塔市- 8280726;弓长岭区- 5613023;白塔区- 2981922;文圣区- 3221526;太子河区- 4222100;宏伟区- 5373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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