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新生儿医保报销比例及医保办理手续流程

|来源:新高考网

新生儿医保

那么,如果新生儿出生后,当年得了病如何报销医疗费用?

新生儿出生当年进行参保登记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照参保登记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待遇标准进行报销。

新生儿父母们,请您及时为新生儿办理参保登记呦!

友情提示:

1、办理之前需要先在医院办理医学出生证明,并携新生儿医学出生证明和相关资料到社区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办理医保卡需要用到户口本)。

2、新生儿父母任意一方参加了武汉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且符合享受待遇条件,新生儿可免缴出生当年医保费。

新生儿一定要在出生前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出生后即可享受医保待遇,否则不能享受医保待遇。

医保待遇

(一)住院待遇:参保居民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超过起付标准(一级医院4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三级医院900元、异地就医20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80%,最高支付限额9-10万元。

(二)异地就医:参保患者转往异地就医,需持《转院证》到所在区医保局备案,在异地就医医疗机构出院时可直接报销就医费用。自行到异地住院的参保患者,到所在区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后,也可在异地医院出院时直接报销医疗费。个人先承担一定比例(自治区内20%,自治区外30%)后再按规定报销。

温馨提示:1、参保患者自行到异地住院(无转院证)备案时,可拨打以下电话:海勃湾区3890108、乌达区3666038、海南区4991358。2、《转院证》需到以下医院办理:市人民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

(三)特殊病种门诊:参保人员患特殊病种范围内的疾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区医保局核准后,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年度医疗费超过起付标准(一级医院600元、二级医院700元、三级医院8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80%。

(四)普通疾病门诊:参保人员患不需要住院的小病,在选定的社区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可报销60%,年度最高可报销1500元,不设起付标准。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名单详见附件2。

(五)生育医疗:参保人员生育,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可到所在区医保局一次性报销1500元。

(六)大病保险:参保人员年度发生的医疗费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超过14000元以上的合规费用,可由人保财险乌海分公司按规定再报销60%-80%,金额上不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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