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教师职称改革方案最新消息,山西教师职称评定条件【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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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上午,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召开全省全面深化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山西省教育厅正厅长级督学张卓玉、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张其光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市人社局、教育局分管局长、业务部门负责同志及厅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张卓玉指出,改革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对实施精准扶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意义,各地要充分发挥好市级教育、人社部门的主导作用,认真落实各项任务,实现改革工作指导到位、组织到位、督查到位。他要求,各地要充分把握政策精神,结合各地实际细化标准,通过改革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缩小区域教育差距,争取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名学生;要按要求做好各职务等级中小学教师评审工作,特别要做好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的培养、推荐和聘后管理工作,切实发挥好正高级教师的示范导向作用,为广大中小学教师树立榜样。

山西省将从今年开始,按照国家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部署和要求,在全省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将原中学和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山西省人社厅、山西省教育厅已在前期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改革实施方案。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是全面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涉及人员过渡、标准制定和评审等诸多环节,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按照国家和山西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好评价标准制定、评审推荐等各项工作,确保各项改革政策落实到位。

会议还对全省度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相关工作做了具体安排。

山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条例【全文】

山西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教师职称评定条件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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