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社保基数标准个人缴费多少,职工医保缴费标准
淮南社保基数标准下限为4019元/月,上限为20094元/月,小编整理了淮南社保个人缴费多少,职工医保缴费多少,具体标准请以当地人社发布为准。
一、2023年淮南社保基数标准
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消息,1日,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统计局、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安徽省医疗保障局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发布2023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今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4019元/月,上限为20094元/月,执行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截图来源: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根据《关于发布2023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18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2022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698.08元/月,以此核定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档次标准。原各档次的缴费标准作出相应调整,下月开始按新标准产生养老保险应缴费。缴费档次见下表:
档次 | 计算标准 | 月缴费基数 (不保留小数) | 月缴费金额 (元) |
一档 | 2022年度省社平工资60% | 4019 | 803.8 |
二档 | 2022年度省社平工资80% | 5358 | 1071.6 |
三档 | 2022年度省社平工资100% | 6698 | 1339.6 |
四档 | 2022年度省社平工资150% | 10047 | 2009.4 |
五档 | 2022年度省社平工资200% | 13396 | 2679.2 |
六档 | 2022年度省社平工资300% | 20094 | 4018.8 |
二、2023年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4019元,月缴费金额下限为803.8元。灵活就业人员2023年1月起缴费低于803.8元/月的,需按月补缴差额部分。如:2023年1月-8月份,每月缴费766.4元的人员,每月差额为37.4元,8个月共需补缴差额299.2元。
三、为满足广大参保群众需求,现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选档业务。从8月开始到12月,每月1日至22日各区县政务大厅社保窗口办理,选档次月按新选取档次申报缴费。没有办理选档业务的灵活就业人员默认与上一年度缴费档次保持一致。
四、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可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缴纳。对于2022年度已申报缴纳养老保险费但有困难未及时缴纳的,可在2023年底前缴纳。请广大参保人员及时足额缴费。
淮南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中心
2023年8月16日
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对于职工而言,每个月缴纳的医保费用计算公式如下:个人医保缴费金额=个人医保缴费比例*个人医保缴费基数,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医保缴费由职工个人和用人单位共同参与,一般来说,医保缴费标准如下:
1、医保缴费比例:用人单位8%,个人2%(各地标准不一);
2、医保缴费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上一年度本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一年度本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而言,每个月缴纳的医保费用计算公式如下:个人医保缴费金额=个人医保缴费比例*个人医保缴费基数,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由自己全部缴费,可以选择缴纳比例。
1、医保缴费比例:为5.6%-10%,自由选择
2、医保缴费基数: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
三、社保缴纳基数是根据什么确定
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本年度月缴费基数,其中:新进本单位的人员以职工本人起薪当月的足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全部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的月缴费基数。职工的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是指,职工在上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整个日历年度内所取得的全部货币收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针对用人单位工资发放形式的多种化,职工在确定缴费基数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单位从职工工资中直接代扣代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调税等,应纳入缴费基数。
(2)单位以现金或银行存款形式支付给职工个人的交通补贴、电话补贴、午餐补贴、过节费以及支付高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的津贴,应纳入缴费基数。
(3)单位通过税后利润提成或分红的办法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应纳入缴费基数。
(4)实行底薪制的职工,根据营业额或经营业绩提成取得的收入,应纳入缴费基数。
(5)实行业务承包或费用包干,单位不再报销差旅费用的职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应纳入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