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社保基数标准个人缴费多少,职工医保缴费标准
马鞍山社保基数标准下限为4019元/月,上限为20094元/月,小编整理了马鞍山社保个人缴费多少,职工医保缴费多少,具体标准请以当地人社发布为准。
一、2023年马鞍山社保基数标准
从市人社局获悉,根据省有关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2023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我市调整2023年度职工社会保险费(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缴费基数,新缴费基数核定标准上限为20094元/月,下限为4019元/月,执行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据介绍,2023缴费年度单位月缴费工资基数为职工个人2023缴费年度月缴费工资基数之和。职工个人2023缴费年度月缴费工资基数以职工本人2022年月平均工资总额计算确定。个人月缴费基数低于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下限的,按下限即4019元申报;高于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上限的,按上限即20094元申报。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养老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按照全省统一标准申报。
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设9个缴费档次,分别为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即4019元、70%即4689元、80%即5358元、90%即6028元、100%即6698元、110%即7368元、125%即8373元、200%即13396元、300%即20094元,养老保险缴费率为20%。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按2023年下限标准4019元执行,缴费费率选择7%的,月应缴费为289.33元(含大病医疗救助基金8元);缴费费率选择9%的,月应缴费为365.71元(含大病医疗救助基金4元)。申办职工医疗保险退休待遇的灵活就业人员,因累计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申请一次性补足的,须以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4019元、按7%的比例(月缴费标准为281.33元)一次性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自2023年9月1日起按新基数征收。
缴费基数上下限公布后,参保单位及其职工需要差额结算的,可在2023年年底前分次或一次性结算到位,期间不加收滞纳金和利息。
据了解,此次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采取网上申报和线下申报等模式办理。2023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工作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5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工作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市人社部门提醒各单位须按照2023年度社会保险统一申报时间进行申报,逾期将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2023年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涉及哪些参保单位及职工?
答:按照国家规定,参保职工个人社保缴费基数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确定,并以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保底和300%限高。即:月平均工资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以缴费基数下限作为本人缴费基数;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以缴费基数上限作为本人缴费基数。因此,缴费基数上下限仅涉及月平均工资低于缴费基数下限或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参保职工及单位。
例如:甲同志,2022年度月平均工资为4200元,高于2023年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标准4019元/月,则该同志2023年社保缴费基数为4200元/月,不受缴费基数下限的影响。
乙同志,2022年度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低于2023年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标准4019元/月,则该同志2023年社保缴费基数按照缴费基数下限保底,为4019元/月。
丙同志,2022年度月平均工资为21000元,高于2023年社保缴费基数上限20094元/月,则该同志2023年社保缴费基数按照缴费基数上限限高,为20094元/月。
灵活就业人员2023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如何确定?月缴费金额是多少?
答:国家规定,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在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2023年,我省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4019元和20094元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按照不同缴费基数,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2023年月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如下:
计算标准 | 月缴费基数 (不保留小数) | 月缴费金额(元) |
社平工资60% | 4019 | 803.8 |
社平工资80% | 5358 | 1071.6 |
社平工资100% | 6698 | 1339.6 |
社平工资150% | 10047 | 2009.4 |
社平工资200% | 13396 | 2679.2 |
社平工资250% | 16745 | 3349 |
社平工资300% | 20094 | 4018.8 |
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对于职工而言,每个月缴纳的医保费用计算公式如下:个人医保缴费金额=个人医保缴费比例*个人医保缴费基数,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医保缴费由职工个人和用人单位共同参与,一般来说,医保缴费标准如下:
1、医保缴费比例:用人单位8%,个人2%(各地标准不一);
2、医保缴费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上一年度本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一年度本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而言,每个月缴纳的医保费用计算公式如下:个人医保缴费金额=个人医保缴费比例*个人医保缴费基数,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由自己全部缴费,可以选择缴纳比例。
1、医保缴费比例:为5.6%-10%,自由选择
2、医保缴费基数: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
三、社保缴纳基数是根据什么确定
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本年度月缴费基数,其中:新进本单位的人员以职工本人起薪当月的足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全部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的月缴费基数。职工的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是指,职工在上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整个日历年度内所取得的全部货币收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针对用人单位工资发放形式的多种化,职工在确定缴费基数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单位从职工工资中直接代扣代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调税等,应纳入缴费基数。
(2)单位以现金或银行存款形式支付给职工个人的交通补贴、电话补贴、午餐补贴、过节费以及支付高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的津贴,应纳入缴费基数。
(3)单位通过税后利润提成或分红的办法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应纳入缴费基数。
(4)实行底薪制的职工,根据营业额或经营业绩提成取得的收入,应纳入缴费基数。
(5)实行业务承包或费用包干,单位不再报销差旅费用的职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应纳入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