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和报销条件有哪些
鸡西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城乡居民普通门诊统筹设置起付标准5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0元,一级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70%、二级医疗机构为60%、三级医疗机构为50%。小编整理了鸡西医保具体报销比例和报销条件!
一、鸡西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鸡西城乡医保具体报销比例
★提高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8万提高到10万元。
★提高普通门诊支付限额,设置三级医疗机构门诊待遇支付标准。城乡居民普通门诊统筹设置起付标准5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0元,一级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70%、二级医疗机构为60%、三级医疗机构为50%。
★继续提高门诊“两病”医疗费支付比例。“两病”参保人员在一级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门诊医疗费用支付比例分别提高到80%和70%,高血压年度限额400元,糖尿病年度最高限额600元,同时患有两种疾病的,待遇可同时享受。
★在我市连续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满三年以上的,住院发生符合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相应增加1%,连续参保时间从2021年起计算,即:2021年至2023年均参保的,2024年继续参保按连续参保3年以上计算,以此类推,每满三年增加1%,以上调5%为限。连续缴费中断后再次参保的,报销比例按新参保时间重新计算。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城乡居民本地住院报销比例,一级定点医疗机构9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8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5%。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险比例,起付线1.2万元,大病保险基金支付2万元以下部分支付65%,2万元至5万元部分支付比例为70%,5万元以上部分支付比例为75%,无年度限额。
★医疗救助兜底保障政策,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治疗和住院实行分类救助,年度救助限额3万元。特困人员不设付标准,按100%比例救助;返贫致贫人口、低保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不设起付标准,按70%比例救助;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起付标准为2000元,按60%比例救助;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起付标准为5000元,按60%比例救助。
二、鸡西医保报销条件有哪些
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医保待遇的参保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一般情况下,医保费用的报销遵循这几条规则,只要在这些规则的范围内的医疗费用都是可以报销的:
正常享受待遇期内(医保没断缴);
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符合“三个目录”范围;
在起付线以上和封顶线之内。
而相对的,在规则外的费用就不可以报销。
三、鸡西医保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1、社会保障卡;
2、接诊医院急诊、抢救、留观门诊病历(加盖急诊章或相关证明);
3、住院费用发票;
4、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
5、费用明细总清单;
6、若住院行手术治疗涉及1000元以上医用材料的,需提供医用材料是国产还是进口的产地条形码证明;
7、若因外伤住院的,需提供相关部门的伤情经过证明;
8、其它特殊情况审核所需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