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把2种慢性病纳入职工医保门诊范围

|来源:新高考网

1月12日,记者从西安市人社局获悉,从2017年起,西安市将视神经萎缩和风湿性心脏病2种常见慢性病纳入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补助政策范围。

据悉,视神经萎缩和风湿性心脏病补助起付标准为700元,补助比例为70%,最高限额标准为3200元。西安市人社局提醒参保职工,度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补助申报已经开始,2015、度经认定可享受门诊慢性病补助的参保人员,需于3月31日前将度门诊慢性病资料交给本单位的医保经办人员。补助标准起付线为700元。

门诊慢性病补助计算公式为,补助金额=(当年门诊有效发票总额-700元起付线)×70%。门诊慢性病补助金额不得超过本人慢性病病种最高限额。据了解,19种慢性病的最高限额是,强直性脊柱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冠心病、糖尿病、慢性肾小球肾炎、高血压Ⅱ期均为2700元;高血压Ⅲ期、帕金森综合症、脑血管病恢复期、红斑狼疮、多耐药肺结核、慢性活动性肝炎均为3200元;精神疾病、肺心病、肝硬化失代偿期、血友病均为4000元;恶性肿瘤晚期、白血病、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均为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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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在原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整合成立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从2017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

二、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一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覆盖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也就是说,除了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以外的城乡居民必须以户为单位整户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二是户口不在本县但在本县常住的,也可以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三是预计在2017年度内出生的新生儿,必须提前购买城乡医疗保险,出生后补缴需缴纳全款;四是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职工子女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三、什么时候可以开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参保缴费?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行年缴费制度,每年的8月1日到12月31日为下一个年度的参保缴费期。

四、在哪里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由各社区、村、组干部进行集中收缴,个人带好自己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前往社区、村、组办理参保缴费。

五、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2017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保费由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两部分构成。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为150元/人,各级财政补助不低于42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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