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和报销条件有哪些
宿迁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5%;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5%;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之上2万元以下的为65%;2万元以上的为70%。小编整理了宿迁医保具体报销比例和报销条件!
一、宿迁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及限额
(1)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5%。
(2)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5%。
(3)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之上2万元以下的为65%;2万元以上的为70%。
(4)合规转外住院:起付线之上2万元以下的为60%;2万元以上的为65%。
(5)未按规定转外住院:起付线之上2万元以下的为45%;2万元以上的为50%。
(6)意外伤害报销:按照⑴—⑸规定报销比例的80%执行。
(7)因急诊抢救发生的合规门诊医疗费用:按照住院报销政策执行。
(8)年度报销限额:30万元。
(9)特殊人员报销比例: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住院报销比例,在一般参保居民同类待遇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报销限额为35万元,其中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各段住院报销比例在上述基础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学龄前儿童及全日制在校学生不设报销限额。
报销比例:
注意: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住院起付线减少1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报销限额为35万;其中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各段住院报销比例在上述基础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学龄前儿童及全日制在校学生不设报销限额。
住院手续如何办理?
参保患者持社会保障卡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应填写《宿迁市医疗保险住院服务卡》,经治医生对证、卡、人进行审核后,办理住院手续。参保居民因急诊需住院的,应在3日内补办住院手续。
住院医疗费用如何结算?
参保居民需住院治疗的,按照上述要求办理住院后,出院时,按政策规定,付清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应报销部分由定点医院与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直接结算。
宿迁市医保部门参保咨询联系方式
沭阳县 0527-80906770
泗阳县 0527-85211944
泗洪县 0527-80616029
宿豫区 0527-84465156
宿城区 0527-82960203
苏宿工业园区 0527-82868175
二、宿迁医保报销条件有哪些
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医保待遇的参保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一般情况下,医保费用的报销遵循这几条规则,只要在这些规则的范围内的医疗费用都是可以报销的:
正常享受待遇期内(医保没断缴);
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符合“三个目录”范围;
在起付线以上和封顶线之内。
而相对的,在规则外的费用就不可以报销。
三、宿迁医保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1、社会保障卡;
2、接诊医院急诊、抢救、留观门诊病历(加盖急诊章或相关证明);
3、住院费用发票;
4、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
5、费用明细总清单;
6、若住院行手术治疗涉及1000元以上医用材料的,需提供医用材料是国产还是进口的产地条形码证明;
7、若因外伤住院的,需提供相关部门的伤情经过证明;
8、其它特殊情况审核所需的材料。